孟村法院:“六个强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0.2014  16:48

      2014年 10月9日,孟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善美孟村,集聚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人物事迹,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六个强化”措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是强化司法功能加强审判管理,以质效考评为导向,以案件流程管理为依托,以司法公开为支撑。注重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指导,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发挥惩罚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孟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与此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强化为民意识。完善诉讼服务功能,加强导诉和释法明理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方便当事人诉讼。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增强司法为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完善法官考评机制,严格审判绩效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外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强化案件质量。通过加强庭审直播、案件评查、裁判文书上网等环节,提高庭审质量、合议庭合议案件质量、重点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通过司法公正,优化全县法制环境。加强审限监督,提高工作效率。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争时间、抢速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五是强化社会稳定。做好调解、诉讼指导、判后答疑工作。确保化解老信访案件,杜绝新信访案件,为孟村县社会秩序稳定工作打好基础。

      六是强化检查督导。按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检查督导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采取通报督促、查缺补漏等方式,确保完成各项审判质效指标。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