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员谈存款保险偿付限额:50万以上按比例受偿
中新网4月3日电 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黄晓龙今日做客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存款保险的偿付限额50万元是指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的多个存款账户合并计算,如果这个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最高可以偿付50万元,但50万以上也可以在清算财产中按照比例受偿。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0号国务院令,公布《存款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存款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举措,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黄晓龙指出,确定偿付限额是存款保险制度涉及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中国银行业是金融业的主体,存款也是老百姓的重要金融资产。所以切实加强对老百姓存款的保护,对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非常重要。从国际上看,偿付限额一般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倍,比如美国是5.3倍,英国是3倍,韩国是2倍,印度是1.3倍。考虑到中国居民储蓄倾向较高,而且储蓄很大程度上承担着医疗、教育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功能,所以在确定偿付限额的时候,设计了一个比较高的偿付限额,是50万元,大概是我国人均GDP的12倍,高于国际水平。根据人民银行的测算,50万元偿付限额能够为99.6%以上的存款人(包括各类企业)提供100%的全额保护。
黄晓龙指出,50万元偿付限额是指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的多个存款账户合并计算,如果这个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最高可以偿付50万元。如果是50万元之内的都可以得到全额偿付。但也不是说50万元以上就没有保障了,中国银行业总体来说是稳健的,出现风险的概率是比较低的。即使出现问题,存款保险机构也会采取收购承接等方法,尽量使存款人的存款以及业务得到保障。另外,中国存款保险不是一个“付款箱”,把风险事前就控制住,这样就从事前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最后,即使这个银行真的出现问题了,50万元以下得到偿付了,50万以上也可以在清算财产中按照比例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