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重点打击威胁诱骗学生未成年人参与传销人员
7月1日,河北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过省、市、县三级视频的形式在省工商局召开。
2014年,全省共捣毁、取缔传销窝点(场所)875个,清查、教育遣返传销人员11791人次,工商机关立案51件,行政处罚案件2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9件,移送犯罪嫌疑人93人。公安机关立案98件,破案7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2人。合力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全省70%的县级城市达到了“无传销城市”的标准,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严厉打击和防控,使我省传销违法活动的猖獗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全省投诉举报数量明显减少,2014年比2013年下降32.77%。
省打传办主任、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彦须表示,要组织排查,提升对打击传销的精确度。组织人员要对可能滋生传销活动、曾经发生过传销活动和被举报投诉传销活动较为集中的社区、村庄、宾馆、娱乐场所,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旧城改造区等房租较低廉的区域进行重点清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搜集社会线索和网上线索,认真受理和核查举报、曝光线索,主动筛查经营活动可疑企业及网站线索,准确确定传销组织、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发挥打击传销志愿者作用,广泛征集搜寻传销活动信息。
庞彦须说,省打传办根据举报投诉情况以及维稳重点区域,确定了10个重点整治县(市)区和6个重点防控县(市)区。重点整治地区要责任到人,挂帐督办,深挖案源,加大查处力度。同时,要加大对为传销提供场所、货源、仓储等条件的行为查处,压缩传销违法活动空间。重点防控地区,要加强传销舆情监控,防止传销人员流入,做到一经发现,迅速打击,确保不因传销引发社会不稳定。各级工商机关要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加强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查处,做到行动快、打击狠、惩戒严。打击的重点传销人员包括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威胁、诱骗学生、未成年人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积极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