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水利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相机为京津冀河湖水系进行生态补水
近日,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加快完善南水北调中线一期配套工程,加强科学调度,逐步增加向华北供水量,为地下水超采治理创造条件。同时,在保障正常供水的前提下,相机为京津冀河湖水系进行生态补水,回补地下水。
方案提出,以京津冀地区为治理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近远结合、综合施策、突出重点、试点先行的原则,通过采取“一减、一增”(“一减”即通过节水、农业结构调整等措施,压减地下水超采量;“一增”即多渠道增加水源补给,实施河湖地下水回补,提高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综合治理措施,系统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降低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强度,切实解决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问题,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方案提出的治理目标是,通过强化节水、实行禁采限采、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充分利用当地水和外调水置换地下水开采等措施,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同时,重点推进“节”“控”“调”“管”等治理措施任务。
“节”。在地下水超采区,进一步挖掘节水潜力,加快灌区节水改造和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推广农艺节水措施和耐旱作物品种。深入推进工业和城镇节水,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减少地下水开采量。
“控”。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严控城镇及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结构,严控高耗水产业发展。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原则上一律予以关闭。严控农业种植和灌溉面积发展,采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耕地休养生息等措施,压减农业灌溉地下水开采量。
“调”。在充分利用当地水特别是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的基础上,用好引江、引滦等外调水,增强水源调蓄能力,扩大供水管网覆盖范围,置换城镇、工业和农村集中供水区地下水开采,推进农业水源置换,有效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同时,在保障正常供水目标的前提下,相机为主要河湖进行生态补水,加大水资源涵养林修复提质力度,逐步恢复华北地区河湖水系,填补地下水亏空水量,增加地下水补给量,恢复地下水水位,改善和修复河流与湖泊湿地生态状况。
“管”。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强化地下水利用监管,严格禁采区、限采区管理,加强地下水监控能力建设,创新管理政策机制,严格考核监督,逐步完善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体系。(记者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