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意见 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30.07.2014  11:30


省委省政府出台意见

建设“三级平台”推行“两个代办”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体系

  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三级平台”、推行“两个代办” 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体系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省委“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要求,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大力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三级平台”建设,普遍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办、重点项目全程代办“两个代办”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建设“三级平台”、推行“两个代办”,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大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有力抓手,是推动绿色崛起、加快“三个河北”建设的重要保证。抓好这项工作,有利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问题,形成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长效机制;有利于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厘清权责关系,推动简政放权,解决审批事项繁杂、审批程序繁琐、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促进权力规范和阳光运行;有利于强化基层服务功能,推动政务服务和改进作风的要求落实到基层,解决基层组织服务职责缺陷、服务能力缺失、服务资源缺乏等问题,提升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水平。

  2、总体要求。建设“三级平台”、推行“两个代办”,要以“为民服务”为主题主线,以“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为根本目的,以“让最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群众最盼望的事及时办好、群众最不满意的事能够得到纠正”为检验标准,充分借助教育实践活动之力,解放思想、勇于突破、大胆创新,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最大限度地进行清理和放权,建立起上下衔接、规范运行、协调联动的服务网络,使服务群众更直接、发展环境更优良,让群众切实看到干部作风的变化,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实惠。

  3、遵循原则。一是能放尽放。推进简政放权,把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企业,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经济社会审批服务事项,更多下放到基层管理。二是能进全进。推进机关审批处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确保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和审批授权到位,提高审批服务事项现场办结率和厅内办结率。三是规范有序。推进硬件建设、进驻事项、审批流程、网上服务、内部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三级平台”服务功能,健全代办服务操作规程,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四是权随事走。坚持“权责对等、费随事转”,凡是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同时下放相应职权,提供相应的政策、经费、设施、技术和人员等支持保障。

  4、目标任务。力争2014年9月底前,健全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三级平台”,全面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办、重点项目全程代办“两个代办”制度,在全省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运转高效、覆盖城乡的便民服务体系,让“群众动嘴、干部跑腿”成为现实,力争实现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

   二、突出工作重点

  1、提升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合理设置中心布局和功能,开辟民生服务专区,建立涉企综合服务平台,创建“集约、精细、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大厅。市、县(市、区)尚未建成政务服务中心或面积偏小的,要加快建设进度,2014年8月底前完成场所建设和扩容升级。积极推进机关审批处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市、县(市、区)部门通过出具委托书、审批专用章、明确带班领导等方式,对进驻中心的窗口充分授权,最大限度地精简审批程序、缩减审批时限、减少厅外办理环节。结合“智慧城市”和政府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网上服务,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建立网上办事平台,全天候提供信息公开、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加快“三级平台”服务网络互联互通建设,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2、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整合利用各方面资源,按照“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要求,抓好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2014年9月底前实现全覆盖。强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功能,把乡镇(街道)财政、农经、民政、计生、国土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机构相关业务,纳入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证照登记、城乡低保、计生服务、土地流转、合作医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服务事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农村“三资”管理、政策法律咨询、农业技术推广以及信访代理服务等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延伸便民服务领域。市、县(市、区)要制定统筹规划和工作计划,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快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3、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度。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便民高效、群众满意”原则,建立乡村两级为民服务代办制度,科学设置代办服务项目,统一规范受理、承办、回复流程,为群众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做到群众办理一般事项不出村(社区)、出村(社区)有代办、代办不收费。农村和社区以基层组织活动场所为依托,以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包村干部为骨干,组建村、社区代办工作队伍,建立轮流值班或定时定点受理制度,集中受理、代办群众申请服务事项。同时,建立健全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服务制度。乡级代办工作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实行一口受理、全程代办,对本级权限内的服务事项限时办结、及时回复;需经上级审批办理的,实行内部报送、归口代办。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代办业务指导,在代办业务衔接、提高代办效率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和工作便利。

  4、实行重点项目全程代办制度。按照“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合法高效、上下联动”原则,在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重点项目全程代办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和具体代办人员,为项目业主提供行政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开辟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规范项目审批服务流程,涉及同级多个部门审批的,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市、县(市、区)建立协调联动的审批服务机制,统筹各部门项目审批服务权限,优化审批工作流程,加强各级代办机构、政务服务平台之间的工作衔接和跟踪服务,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代办服务。

   三、强化推进措施

  1、顶层设计便民服务措施。省直各部门要对所承担的面向群众、面向企业和面向社会的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围绕下放审批和办理权限、简化审批条件和手续、缩短审批和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制定出台便民服务措施。省政府办公厅进行梳理汇总,分期分批推出省直部门便民服务措施。各市也要参照省里做法,及时梳理推出市级便民服务措施。市、县(市、区)要做好省、市便民措施的对接,做好政策调整、资金保障、窗口配置、工作流程等基础工作,确保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2、逐级下放审批服务权限。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审批层级的事项,能够下放的一律下放;对有明确审批层级规定,依法可以委托下级审批的,委托下级实施。省、市、县(市、区)逐级制定下放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下放事项、审批权限、服务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各级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要在新闻媒体、部门网站、政务服务窗口等进行公开,不公开的不得实施。

  3、统一规范便民服务事项。省政府制定《市县乡三级服务平台服务规范条例》、《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和《为民服务、重点项目全程代办服务手册》,统一承办单位,统一服务事项,统一代办服务流程,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资源,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完善便民服务功能,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4、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按照便民高效要求,制定和完善三级平台审批服务业务指导规范,对办理事项逐一明确实施主体、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在中心网站和服务大厅进行公开公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制度,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缩减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

  5、切实增强乡镇(街道)服务功能。按照“强镇扩权”和“贴近基层、就近管理”要求,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县(市、区)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委托授权、设立乡镇(街道)代办点等方式,赋予乡镇(街道)一定的审批服务职能,统一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积极推进强镇扩权试点工作,加快试点镇行政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试点镇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增强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努力把试点镇建设成产业集聚区、人口集中区、和谐社会示范区。县(市、区)直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基层单位实行双重管理,工作实绩实行双重考核,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管理,工作人员调整、职务晋升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意见。

  6、选好配强代办服务队伍。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按照“一好双强”标准选好配强村级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深化“一定三有”机制,调动和激发基层干部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基层干部代办主体责任,村(社区)干部作为为民服务全程代办的首问责任人和第一承办者,以群众需要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不断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基层干部“素质工程”和党员“双育工程”,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每年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一次轮训。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每名党员在单位或住址所在城市社区或乡镇农村注册成为志愿者,对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济困,形成党员志愿服务常态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省委、省政府成立由省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省长、组织部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督导等日常工作。各级各单位都要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亲自落实。统筹制定推进方案,明确推进措施,抓住关键环节,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三级平台”建设和“两个代办”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强化工作保障。同级财政列支专项经费,支持“三级平台”建设和工作正常运行,保障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网络建设维护、办公经费等。坚持因事定岗、因岗定编。采取招录大学生特设服务岗位、社会招聘协理员等办法,充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队伍。

  3、完善运行机制。各级服务中心要普遍建立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期办结、责任追究等服务制度;制定工作人员守则、行为规范、AB岗工作制等管理制度;建立代办服务、办事公开、服务承诺、台账登记等运行制度,实现审批服务规范有序运行。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广泛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服务对象评议、同事互评、领导点评“三亮三评”活动,积极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做代办服务标兵“双争”活动,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4、严格督导检查。各级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检查和调度,采取日常检查、回访调查、跟踪问效等方式,进行明察暗访,推动工作落实。各级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把“三级平台”、“两个代办”工作纳入督导范围,抓一批正反典型。2014年9月底前,采取省抽查、市核查、县(市、区)普查的办法,进行检查验收。

  5、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建设“三级平台”、推行“两个代办”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群众知晓度。注意总结和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培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