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扩大便民服务范围和效果,围绕“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针对反映群众诉求、回应群众期盼、维护群众利益的热点焦点问题,推出第二批便民服务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群众的便民服务措施
(一)民政部门在开通政府内网的乡镇设置婚姻登记延伸服务站。乡镇婚姻登记员办理结婚登记时,实时将当事人有关材料通过政府内网报县(市、区)婚姻登记处审核同意,分配结婚登记证号,乡镇服务站当场颁发结婚登记证书。对身体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服务。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实行预储金管理。自2014年6月1日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预储金账户,由建设单位在该账户缴存专项用于施工总承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程序执行。未缴存或未按规定额度缴存预储金的项目,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和网络创业,初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四)残联组织2014年为全省1万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等提供康复训练、辅具适配、人工耳蜗植入或肢体残疾矫治手术等康复救助。通过实施彩票公益金康复救助项目,为全省1.4万名符合条件的听力、精神、肢体、视力等残疾成年人提供康复救助。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城镇各类经办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增设自助服务一体机,并将服务延伸到农村社保金融服务代理点和互联网手机客户端,让群众足不出村(户)就能查询和办理相关业务。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低保家庭适龄子女就读技工院校免交学费。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各设区市实行各项社保公共业务“一站式办理”和社保费“一单托收”。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增加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2014年提高幅度为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以上。
(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32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
(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由3个月或半年认证1次,统一改为1年认证1次。同时,建立参保离退休人员冒领养老金举报奖励制度,开展网络认证等措施保障基金安全。
(十一)金融部门2014年实现全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尝试开展跨行转账和取款,开通信用卡还款及代缴费等,方便群众支付结算。
(十二)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农村宅基地清理工作,把空心村治理与宅基地审批挂钩,实行规范有序的宅基地退出和流转制度,解决农民建房用地难题。
(十三)司法部门自2014年7月1日起,调整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现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放宽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十四)司法部门在乡镇依托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建立公证联络员制度,定期到乡村、社区办理公证业务,实现公证服务全覆盖;实施公证预约服务,对年老体弱、孤寡残病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
(十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全省农村超市、便利店安装POS机(社保金融服务终端),利用POS机消费、转账、充值和取款功能刷卡领钱、缴费,实现参保群众“缴费不出村,领钱在家门”。
(十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实行职工年龄、工龄、岗位等退休信息提前审核认定,职工到退休年龄,即可凭认定登记卡直接办理相关手续,计发退休待遇。
(十七)残联组织完善省市县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建设,省市县三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达到200家以上,方便残疾人就近就地培训。市县人才市场普遍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窗口,开展定期招聘活动,每月举办1次小型招聘会和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为残疾人提供、开发就业岗位。
(十八)商务部门以“便民利民、10分钟到达”为原则,规划设立或改建扩建公益性蔬菜零售市场。对原有菜市场逐步进行标准化改造,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用电、垃圾处理、车辆停放、消防安全等设施。每个县城至少建设1个便民市场,同时为提高蔬菜自给率适当建设保证本地菜供应销售的小型蔬菜批发市场,调整扩大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经营区域。
(十九)公安部门取消首次申领《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收费,推行周末、节假日预约办理制度。
(二十)妇联部门实施的“春蕾计划”(资助贫困女童就学)、救助贫困先心病儿童爱心工程、“安康计划”等,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区)级妇联。
(二十一)简化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1.因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除提供身份证、婚姻证明等必要的证件外,不再提供还贷证明、购房或贷款资料。
2.符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购买自住住房或需偿还住房贷款的职工可直接办理销户提取,不再转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账户管理。
3.已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未满2年且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政府《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均可随时办理销户提取。不需在集中封存账户再管理2年。
4.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除公安部门出具户口注销证明外,缴存职工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也可办理销户住房公积金提取。
5.在缴存职工及配偶、直系亲属重大疾病确诊后,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
6.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在还款期内,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贷款本息和或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二、面向企业的便民服务措施
(一)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建设一站式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平台,通过登记信息共享、比对、监控加强税务登记管理。
(二)税务部门委托汽车经销商代办车辆购置税。
(三)自2014年7月1日起,小微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享受税收减免统一改为备案方式,各级税务机关不再审批,由纳税人自行享受,每年年终进行事后备案。
(四)税务部门简化纳税人申请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管理流程,简化初次领用普通发票的申领手续,放宽对诚实守信纳税人的发票供应量,简化代开普通发票手续,取消大额代开的实地核查,积极引导推行网络发票。
(五)地方税务部门逐步扩大自助办税终端使用范围。增加室外自助设备数量,实行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因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连续缴费1年以上且无欠缴,采取措施稳定岗位无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转岗培训补助、岗位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企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按实际工资核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七)民营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不再进行计算机和英语考试,符合条件者首次申报职称可一步到位。本科毕业满5年的,可直接评中级职称;本科毕业满10年的,可直接评高级职称。
(八)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网上运行、远程报批。
(九)林业部门支持保险机构健全省市县乡四级森林保险服务网络,为森林经营者提供便捷保险服务。
(十)自2014年10月1日起,推行网上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不再提供纸质材料。年内试行电子营业执照。
(十一)河北省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项目涉及到的水土保持、河道治理、节水灌区改造、能力建设等多类子项目修改初设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各设区市水利部门。
(十二)发展改革等部门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审批手续,一律放在核准后、开工前完成;明确规定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审批手续,按照减少事前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对实施的多个审批事项进行简化合并。
(十三)安全监管部门简化安全评价机构备案登记程序,对甲级资质机构经审核合格,当日出具备案登记表。注册地在石家庄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变更人员、机构信息的,用信函办理备案事宜。
(十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自受理之日起,办理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缩为30个工作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申请自受理之日起,办理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缩为30个工作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自受理之日起,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三、面向社会的便民服务措施
(一)以政府出资购买演出服务的方式组织文艺院团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开展文化普及、辅导和文艺惠民演出,2014年内演出场次800场。到2020年,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全覆盖,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建成农村30分钟(步行)文化圈。行政村和城镇社区建成国家和省相应标准要求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文化广场。
(二)旅游部门将“河北旅游一卡通”升级为“京津冀旅游通”,提供签约景区、酒店优惠及保险增值服务等。
(三)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水、用气(管道燃气)、取暖价格和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资费,按不高于当地居民价费标准执行。养老家庭服务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与居民生活类用水、用电、用气、取暖同价,其他家庭服务机构逐步实现不高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价格。
(四)自2015年1月1日起,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我省其他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实行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无需办理任何委托检验手续。
(五)自2014年10月1日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取消录入指纹、现场审验原始证件环节。自2015年开始,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