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委托地方招录公务员办理录用手续的通知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人录字〔2016〕157号文件批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6年委托地方招录的拟录用公务员已经国家公务员局审批,经省局研究,拟于近期办理录用报到手续。请 在河北省国税局网站公示 的考生,按以下通知要求到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
一、报到时间
因招录人数较多,为便于开展工作,此次录用手续的办理以考生报考职位所在地市为单位分组办理,请各位考生按下列时间安排办理报到手续。
12月27日:石家庄、承德、张家口、保定、唐山、定州、辛集
12月28日:秦皇岛、廊坊、沧州、衡水、邢台、邯郸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报到地点
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33号(阳光大厦3楼1号会议室)。
三、报到需携带有关资料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到省局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由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已经离校但仍在择业期内,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高校毕业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到省局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到原毕业学校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改派手续。
(二)社会在职人员(含大学生村官等四类人员)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到省局人事处办理调动手续。
(三)待业人员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档案保管单位证明,到省局人事处办理调档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因涉及个人信息核实等事项,请由本人办理报到手续,不允许其他人员代办。
(二)考生档案投放单位为考生报考县、区局所属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处)(具体单位名称及地址附后)。
(三)按规定要求,考生档案应通过机要方式由原档案保管单位邮寄。单位转递确有困难,需要考生个人自带的,要严格密封,且在封口处加盖原保管单位公章,如出现擅自开封,破损现象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2016年12月23日
各市局人事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邮编:050000 石家庄市范西路33号 电话:0311-67102168
承德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
邮编:067000 承德市西大街路南26号 电话:0314-2023256
张家口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
邮编:075000 张家口市建设东街8号 电话:0313-2120517
秦皇岛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
邮编:066000 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36号 电话:0335-5319112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063000 唐山市建设南路43号 电话:0315-2827214
廊坊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
邮编:065000 廊坊市新华路167号 电话:0316-2237652
保定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071051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866号 电话:0312-3109782
沧州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
邮编:061001 沧州市御河西路56号 电话:0317-8692210
衡水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
邮编:053000 衡水市人民西路1085号 电话:0318-2366031
邢台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
邮编:054000 邢台市团结西大街81号 电话:0319-2131474
邯郸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邮编:056000 邯郸市滏河北大街289号 电话:0310-3115131
定州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
邮编:073000 定州市中山中路2号 电话:0312-2331911
辛集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
邮编:052360 辛集市市府东大街91号 电话:0311-832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