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管理相关情况的通知
16.06.2017 11:31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2月17日全国及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推进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详实掌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安全管理现状等相关情况,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委办〔2017〕10号)要求,现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进行统计,请各市安委办按照以下要求抓紧组织统计报送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认真、如实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连同本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清晰复印件(A4,正反面),经县安委办审核后一并报送至市安委办。
二、市安委办核实、汇总企业上报的信息,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览表》(见附件2),连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于2017年3月15日前一并报送至省安委办,一览表应与基本情况表保持一致,确保一企一表一证齐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览表》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报送电子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送传真件或电子扫描件。
联 系 人:王奔,0311-87807605(带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览表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附件列表:
1: (冀安委办函〔2017〕8号)关于报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管理相关情况的通知.doc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6.06.2017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