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28.07.2015  12:03
冀安委办传〔2015〕3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当前,省内外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陕西、河南、湖北等地相继发生道路交通和消防火灾特别重大事故,7月12日我省宁晋县发生非法烟花爆竹生产事故,损失惨痛、教训深刻。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先后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近日,张庆伟同志要求:深刻汲取宁晋烟花爆竹非法窝点爆炸事故的沉痛教训,认真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爆物品等重点领域,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特殊人群,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关键时期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安委会决定组成11个专项督查组,自2015年7月28日起,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查时间
  2015年7月28日至8月31日。
  二、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
  (二)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和工作情况。
  (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
  (四)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
  (五)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和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相关情况。
  三、专项督查的方式方法
  (一)查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会议纪要、领导讲话、工作方案、《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手册》等相关文件、资料,索取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书面汇报(不再专门听取汇报)。
  (二)检查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履行“打非治违”等相关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的情况。
  (三)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并通过查企业倒查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
  (四)各督查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督查的频次和时间,要与各地的整体工作安排形成良性互动。
  四、专项督查组组成及分工
  第一组:负责石家庄市、辛集市
  组  长:王新国(省煤管局副局长,13785199692)
  成  员:吴志鸿、窦天奇
  第二组:负责承德市、平泉县
  组  长:刘景垣(省监察总队副总队长,13933119816)
  成  员:张志学、管继奎
  第三组:负责张家口市、怀来县
  组  长:董占利(省煤管局副局长,15831933829)
  成  员:王桂敏、赵  强
  第四组:负责秦皇岛市
  组  长:杜利民(省安监局规划科技处处长,13930468226)
  成  员:张海峰
  第五组:负责唐山市、迁安市
  组  长:史松海(省安监局调研员,18931102777)、
  张  合(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常务副主任,13081100660)
  成  员:贾晓君
  第六组:负责廊坊市
  组  长:张泽青(省安监局职业卫生处处长,13931147196)
  成  员:李  明、闫志强
  第七组:负责保定市、定州市、涿州市
  组  长:徐健国(省煤管局综合处处长,18931978967)
  成  员:杨东东
  第八组:负责沧州市、任丘市
  组  长:张献增(省监察总队副总队长,13582025895)
  成  员:冉  挺
  第九组:负责衡水市、景县
  组  长:刘尚辉(省监察总队副总队长,13903117859)
  成  员:张永安、胡雁飞
  第十组:负责邢台市、宁晋县
  组  长:张广富(省煤管局副局长,15933993338)
  成  员:赵理强、连  洁
  第十一组:负责邯郸市、魏县
  组  长:王振国(省安监局监管四处处长,13803117889)
  成  员:张  强、陈建伟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牢牢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稳定提供安全保障。要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打非治违”、汛期、暑期等重点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向督导组提供详实可靠、反映工作实际的文件资料,积极配合省安委办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并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二)各督查组要严肃认真地开展督查活动。重点检查各级党政领导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情况和作出相关批示等情况,既要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更要查其他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相关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情况;各级安委会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张庆伟同志讲话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及相关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宁晋“7.12”事故后,各地按照省政府紧急通知要求,举一反三,开展全覆盖“打非治违”的情况,特别是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全覆盖排查治理情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隐患大排查的情况以及暑期、汛期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覆盖”和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相关情况。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县政府反馈督查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隐患,要督促当地政府做好整改工作。
  (三)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各项廉政制度,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防各类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各督查组要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省安委办反馈工作信息。督查结束后,要对被督查地区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并于2015年8月31日前提交专项督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被督查地区工作的总体评价,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等)。
  联系人及电话:杜丽琼  0311—8780321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mailto:[email protected] >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