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医科大学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12日至5月2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河北医科大学进行了专项巡视。7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河北医科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省委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学校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切实加强、行动上迅速跟进。7月8日巡视组反馈意见后,7月9日成立了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梳理出学校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重点工作,7月10日召开了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省委第六巡视组《关于专项巡视河北医科大学党委的反馈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党委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河北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时召开全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务必把巡视整改作为学校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加强领导,细化职责 学校党委书记翟海魂作为第一责任人,担任学校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崔慧先、党委副书记倪铁军、纪委书记傅英会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成立综合材料、协调联络、问题线索核查、督导检查、宣传报道5个组。学校还成立了3个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严格履行职责,认真组织研究、谋划部署、督促落实,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首先细化整改任务,逐条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制定了巡视整改问题、任务和责任3个清单,将整改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了4个方面36项104条整改措施,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其次明确整改责任,逐一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要求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方案,做到一一认领,集中整改,层层落实。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快速解决到位;对反映集中、影响较大的,直面问题,限期办结;对短期内不能完全解决的问题,制定出计划,逐步实施,抓紧早日解决。
集中力量,狠抓落实 学校党委坚持把抓好整改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所有工作都围绕整改来部署、来展开。整改期间,共召开7次党委常委(扩大)会、8次专题会和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还召开了3次整改调度会、4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研究重点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线索。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做到靠前指挥,带领分管部门、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学校制定了《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进行了3轮督导,每周汇总研究整改总体进展,通过情况汇报、督办调度、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针对《整改方案》中要求的三个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大力加强医疗行风建设等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已完成的及时销号,对个别进展缓慢的进行催办、督促,要求全力以赴、集中力量落实到位,确保不留死角、不拖后腿。
统筹兼顾,形成合力 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巡视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一问责八清理”相结合,与学校重点改革任务、“十三五”期间党委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自查发现的问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问题相结合。整改过程中,各单位既有分工又有相互配合、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共同努力;整改既改存在的问题,又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找原因,注重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以及保障制度顺利运行的配套机制、工作流程,确保通过整改使学校实现良性发展。
二、巡视整改工作的成效
(一)政治纪律及政治规矩方面
1. 关于“抓党建投入精力不足,对下属党组织建设的指导不够有力,未按规定标准收缴党费”问题。
(1)针对学校党委对党建工作缺乏深入的思考,结合工作实际特别是各下属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分析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工作较少问题,学校党委切实落实管党责任。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决与中央看齐。认真落实《河北医科大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心组理论学习打造成加强思想武装、学习党的理论、落实中央精神的重要抓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校党委对中心组理论学习加强统筹谋划,科学设置主题,把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必学常学内容,并及时学习领会中央、省委、上级部门的重大部署,7月份以来共开展12次集中学习,党委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定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相关文件,印发了《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了《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办法》,以“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激发党建工作生机与活力。三是加强党建研究工作。积极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提升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好学校“党建研究会”平台作用。四是抓好建章立制。完善了有关学习制度,确保党委集中精力抓党建,对全校目前正在运行的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对不适合当前工作的进行了废止或修订。
(2)针对有的医院党委近十几年没有换届;有的基层党组织不健全,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不落实;对党员的管理不严格,有的党员长期脱离组织,至今未作组织处理问题,学校党委严格进行了整改。一是对长期未换届的医院党委启动了换届工作,制定了《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及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各医院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基本程序和相关要求。目前已有53个基层党组织完成了换届工作。同时,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配齐配强了基层党组织书记。二是对二级单位议事规则进行了完善,出台了《关于各二级学院严格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党组织落实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并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培训,8月份举办了暑期干部培训班,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另外,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党员核查工作,对19名因私出国长期未归、联系不上的党员,已按上级要求另行造册进行管理。
(3)针对未按规定标准收缴党费问题,研究制定了符合学校实际的党费收缴补缴方案,明确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交纳比例,规范党员交纳党费时间和方式;下发了《河北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规范了二级单位党组织上缴党费流程,确定了党员党费交纳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下发了《党员党费补缴测算摸底统计表》,在整改期间定期上报摸底情况;为每位职工党员发放了《河北医科大学党员党费交纳手册》,对党费交纳数据每月进行记录。截止2016年10月底,已经完成补缴工作。
2. 关于“党政不分,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学校以党政联席会形式研究决定“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有的下属医院一味强调院长负责制,党委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梳理,列出具体明细,对《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进行了完善,并制定实施细则和目录清单,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医院有关议事决策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的责任分工,对医院党政分工及议事规则进行了规范。
(2)针对有些重大问题讨论酝酿不充分,党委会和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有的下属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有的班子不团结等问题,学校党委积极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强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校党委组织各基层党委对《党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认真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根据学校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了《常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校级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等制度规定,对党委书记、党委成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医院也在实施意见中明确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及杜绝出现“家长制”、“一言堂”行为的规定。三是强化落实。学校对各二级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体现在工作考评当中。
3. 关于“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不够到位,宽、松、软的问题突出,纪检监察机构‘三转’不到位,基层纪检干部和分管纪检工作人员能力不足”问题。
(1)针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学校及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和部门存在的违规违纪等严重问题缺乏有效监管问题,学校将其作为落实“两个责任”重要内容进行整改。一是学校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论述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切实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学校党委书记在处级干部会上明确要求,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照学校印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内容,逐条明确自身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坚决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拓展党内外监督渠道,印发了《关于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的通知》,在全校范围聘请了17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充分发挥党内外人士的监督作用;出台了《关于进行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党员和教职员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四是研究制定了《处级单位和处级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重要指标,对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对出现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严肃进行问责。
(2)针对2012年审计部门向学校提交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等情况,至巡视组进驻时仍未调查处理问题,学校纪委高度重视,对2012年审计厅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核查,对涉及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立案处理。目前,已对5人进行了党政纪处理,对1人进行了免职和调离岗位处理,对1名退休返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为切实避免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的出现,学校纪委对2013年以来收到的70件信访线索认真进行了梳理排查,对已采取的线索处置方式及调查结果重新进行了分析研究,坚决做到从严按照上级关于线索处置方式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从严对照党政纪处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针对7•16高校领导干部座谈会提出的整改要求,学校对违反财经纪律、假发票套取科研经费等问题的处理把握的尺度过宽,一些问题整改不彻底,责任追究不到位问题,学校党委开展了财务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起草出台了《河北医科大学财务审批权限暂行规定》《河北医科大学项目预算管理办法》《河北医科大学项目库建设方案》等7项制度,对项目预算、创收承包和票据管理以及科研经费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有效规范。二是开展了“回头看”,对存在虚假发票、虚列支出、劳务费发放不规范、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再次下发专门通知进行了督办清退。目前,对已发现的违规报销经费全部清退,给予2名涉及虚假发票套取营销费用问题的责任人政纪处分,1名责任人党纪处分。三是完善报账手续,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到层层把关,堵塞虚假发票报账漏洞。已着手组建科研经费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
(4)针对学校大部分下属单位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不能专职纪检工作,多数单位近年来没有主动报告、查处过一个问题,二级学院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纪检干部问题,学校纪委切实按照上级“三转”要求积极进行整改。一是在第二医院进行试点,由学校纪委副书记兼任医院纪委书记,收到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我们拟对各医院纪委书记进行交流。二是印发了《关于在校区党组织中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的通知》,在校区二级学院和直属教学部中设立了1名纪律检查委员,兼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三是加强了学校纪委对各基层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上报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的通知》,同时学校纪委书记对连续两年零发现、零报告、零处理单位的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督促他们认真做好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工作,切实传导压力。四是制定了培训计划,采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强化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行相关领域工作和知识的学习培训。近期拟邀请上级纪委领导来校就案件查办工作进行专题辅导。
(二)廉洁纪律方面
1. 关于“行业不正之风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1)针对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或变相参与药械经营活动问题,学校党委将其作为医疗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进行整改。一是对全校182名处级以上干部及近亲属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了摸底清理,对部分持有企业股份的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按有关规定办理。二是责成各医院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回避制度,并对中层以上干部近亲属在医院从事医药及医疗器械销售活动进行了核查,严禁领导干部近亲属在所管辖单位从事相关活动。三是对干部违规参股医疗设备公司情况进行了清查,对存在参股以及利益输送问题的,严肃进行处理,坚决杜绝违规参股问题的出现。目前,已对存在问题的1名责任人进行了党政纪处理,并以此案为鉴开展了专项警示教育。
(2)针对有的医疗单位科室、医生接受药商赞助、拿回扣、收受红包等现象依然存在问题,学校党委下大力气加强行风建设。一是不断强化医德医风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召开党风廉政报告会、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诚信教育、廉政知识答题等方式,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切实增强医护人员廉洁从业、廉洁行医的意识。二是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制定了《医院严禁医疗服务不良行为十项规定》《医德医风管理制度》《医德考评制度》等工作制度;与住院患者签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将收受红包问题纳入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和患者回访内容。三是对医疗信息系统中的药品、耗材使用信息实行加密,严格医院信息系统功能权限管理,明确不同类型数据调阅的审批流程;投入使用防统方软件,严防商业目的的统方行为,从源头杜绝开单提成现象。
2. 关于“科研经费申请、使用、管理问题较多”问题。
(1)针对上报科研项目不公开遴选问题,学校进一步明确了科研项目的申报程序,对限项推荐上报的科研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研究起草了《促进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意见》,明确公开、公平、公正遴选限项申报科研项目的相关要求和细则,对限项推荐上报的科研项目严格执行三项程序,即项目申报通知必须由学校通过公开渠道予以发布,保证所有科研人员知晓;拟推荐人选必须由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2)针对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资金被套取、挪用等问题,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一是明确了各部门对科研经费的管理职责,由科技处负责对报账事项是否确属科研行为进行核查;国资处负责对涉及的仪器设备等资产进行登记管理;财务处加强票据审核,严格规范科研经费报账,真正做到层层把关。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经费报账手续,制定了科研经费报账工作流程,并对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登记、借支、核准、报销、审计等程序逐项进行了细化,切实做到对科研经费报销的规范管理。三是强化材料费在支出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材料费支出需提供供货单位盖章的明细清单、材料采购数量、价格等,对大额支出必须提供购买合同,严防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四是学校针对不合理、不规范使用科研经费问题开展了清退工作,及时将上级关于自查过程中主动清退将不再进行处理的政策传达给大家,消除清退工作的顾虑和障碍,确保了清退工作的顺利完成。
(3)针对科研经费管理缺乏科学有效制度规范问题,学校党委切实对管理工作进行了完善。一是修订完善了《河北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结余经费管理、间接费用管理以及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各项规则,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全过程跟踪监督,避免违规支出。二是严格规范科研经费报账流程,由原来的国资处登账改变为科技处专人管理,将预算审核作为管理的主要内容,强化源头预防。三是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系统,在系统中增加经费预算管理模块,强化预算控制,确保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该模块目前已投入使用,正在做进一步的测试完善。
(三)组织纪律方面
1. 关于“医大系统内师生、校友、亲属等各种关系盘根错节,不利于人才引进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问题。
(1)针对学校及下属单位本校毕业的副高职称以上人员较多问题,学校党委结合“十三五”规划关于人才建设的有关目标统筹解决。一是出台了《河北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并着手制定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十三五”规划和2016年—2017年引进计划,同时完善配套的实施细则,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加大改善学缘结构的工作力度。对招聘录取本校毕业生比例做出限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优秀毕业生。制定了相关奖励政策,进一步鼓励青年教师攻读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学历。
(2)针对系统内相互攀援师生、同门、同届、同校关系,有的依此搞亲疏远近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细化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学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教学人员考核评价体系进行了完善;修订了职称评审、博士后管理相关文件,规范了职称评审及博士后管理工作;起草制定了特聘教授岗位制度的相关文件。
(3)针对学校及下属单位有的人员长期滞留国外,仍占用人事编制问题,学校人事部门认真开展了清理工作。目前,对97名长期出国未归人员情况进行了核实,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规定,综合河北省编办和河北省人社厅指示以及学校法律顾问建议,制定了长期出国未归人员去除编制的工作方案,正在逐步办理解聘相关手续。
2. 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
(1)针对有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不实问题,学校党委向相关人员下发了《关于重新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通知》,责成按巡视组要求重新如实规范填报了个人事项。另外,我们按照10%的比例要求对处级干部年度个人事项报告进行了随机抽查,向填报不规范的同志出具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反馈结果告知函》,并进行了提醒谈话,明确存在问题,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对漏报、错报的内容如实进行补报和更正,并上交书面说明。
(2)针对执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不严格,存在违规提拔、违规进人、干部考察任用程序不规范、任免不及时问题,学校党委强化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管理。一是修订了《河北医科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河北医科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对干部推荐、考察、公示、任命等程序和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到龄领导干部做到随到随免,坚决做到严格按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二是积极推行了领导干部任期制管理,机关各部处室正处级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满两个任期一般要进行交流轮岗,重点岗位主要领导干部原则上在一届任期届满之后都要进行交流调整。三是学校根据工作实际,拟结合干部换届对部分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轮岗。
(3)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有的存在档案材料不齐全、信息记载不一致、学历存疑问题,学校组织部和人事处对干部档案进行了认真核查。整改期间,我们对全校146名处级干部和122名科级干部人事档案重新进行了审核认定,对校区专业技术人员档案进行了核查,对材料缺失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补充,目前,档案核查和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另外,我们还对4所医院的档案整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并随机抽查了部分档案,对于档案材料不全、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已责成各医院进行了整改。
(四)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
1. 关于工程建设及招投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学校及下属单位在基建工程、药械采购、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管理不严,违规违纪问题突出问题,学校党委将其作为工程项目建设及医疗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进行整改。一是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加强对各单位工程建设工作的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做好重要建设项目的前期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各单位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及河北省招投标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制度意识。三是对招标管理办法进行完善,重新组建了学校评标专家库,扩大了专业覆盖范围和专家人员数量,并积极与兄弟院校协调建立评标专家共享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办法》,对造价在1000万以上的基建工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五是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招标审批流程,对开标现场实行了全过程监督。
(2)针对有些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全、违规选定施工单位等问题,学校党委责令涉及单位严格按要求整改:修订了《建设项目办公室管理手册》,制定了《基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报送资料补充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招标工作;项目审批手续不全的已对相关审批手续进行补办,正在等待审批;对指出的超预算、超概算工程问题产生原因进行了系统分析,对涉及项目重新进行了审计;将基建和大型维修项目的重要信息和进展情况定期进行公开,并对150万元以下基建工程项目开展了决算审计;严格按国家《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社会公开招标,对预算低于社会公开招标标准的工程和采购项目,全部进行内部招标。
(3)针对有的单位在医疗设备采购中招标不规范等问题,各医院已按学校党委要求出台了相关规定,对超过10万元的采购(含维修、保养)项目全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在满足3家以上投标人的前提下进行公开招标。目前,医院已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对所有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均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
(4)针对有的单位干部违规参股医疗设备公司并作为评标人员,参加该公司投标本单位设备采购的评标,而且中标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问题,学校成立调查组进行了核查。经查,某医院党员干部作为评委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标,是由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在全省评委库中现场随机抽取产生,非学校及医院指派。该同志身为党员干部,违规参股医疗器械公司,并且未遵守回避原则,在该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中担任评委,学校对其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
2. 关于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有的单位违规制定营销政策,并从提取的营销费用中,使用假发票套现,有的资金去向不明问题,学校严格按照《公司法》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校办企业管理机制,强化了对校办企业的监管,并责令涉及单位认真进行整改。一是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主要领导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分管领导给予党政纪处分并扣发一个月工资;对时任下属公司分管领导不再续聘。二是由涉及的业务人员补缴当年的个人所得税,此项工作已完成。三是进一步完善单位营销政策,明确营销费用使用方向,强化对经营费用的监控:对于2万元以上的广告费用,由营销管理中心审查合同,并采取公对公打款方式;对于费用在1.5万元以上的大型学术推广会议,由营销管理中心审核合同内容及预算,同意后由单位财务将相关款项打入承办单位,杜绝领取大额现金的情况发生。
(2)针对有的单位违规开展医疗服务和网络推广合作,而且往来的账目不清,有的与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不一致问题,学校坚决按照国家及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开展了清理。一是学校党委要求各医院对开展的对外合作和推广活动严格进行自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合作问题出现。二是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合作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对外合作项目的审批管理;对设备租赁合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合作PPP模式进行规范管理,对设备的维护、保养等严格按有关设备管理办法执行。三是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健全了内控制度,严格按合同进行付款,层层把关,坚决杜绝转移付款及违反协议付款问题的出现。四是责令涉及医院认真进行了整改,目前,医院已与医疗服务合作方签署了合同终止协议书,解除了与网络推广合作方的推广合作协议。
3. 关于财务管理及医疗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有的单位在药品、设备采购中,使用假发票、大头小尾发票入账问题,学校党委开展了财务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是对学校及下属单位存在的违反财经纪律、财务管理混乱、账外账“小金库”、疑似问题发票入账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规范管理,堵塞漏洞。二是要求各医院对近三年卫生材料、设备采购发票以及药品供应企业开具给医院的发票进行了核查,对疑似问题发票全部进行了更换,对使用虚假发票报销的已全部清退。三是进一步强化票据管理,今后凡单张发票金额超1000元的,有关部门需自行登录有关网站进行发票真伪查验,签注“发票已核”并签名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四是责令涉及医院认真进行了整改,医院对2011年至2015年科室报销材料和制剂发票进行了检查,对报销票据与税务查询信息不符的、报销开票金额与实际发票不符的都更换了发票。
(2)针对有的单位违规提取发展基金,科室通过开具假发票套取发展基金设置“小金库”问题,学校党委责成涉及医院认真进行自查整改。一是取消了科室发展基金,将以往科室尚未使用的基金全部纳入到绩效奖金分配中进行管理。二是对2011年至2015年科室发展基金报销发票进行了检查,对科室违规报销的资金进行了退缴。三是进一步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项目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报销程序,严格审核要求,强化财务预算管理。四是对巡视组移交的通过开具假发票套取发展基金设置“小金库”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给予1名责任人免职处理。目前,此人已调离医院。
(3)针对偏重经济效益,群众对看病难、看病贵、服务质量不高、医患矛盾问题依然反映较多问题,各医院结合自身实际,多措并举,综合施治,最大限度解决群众困难。一是切实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管理,实行了收费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度,每日为住院患者发收费明细单,方便群众监督;增设了物价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对日常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梳理了管理流程,完善了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有效防止了乱收费、多收费现象的出现。二是进一步规范用药行为,降低患者用药费用。出台了《关于外购药品的管理规定》,杜绝不合理让患者外购药品的现象;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处方点评制度和“三双”公示制度,启用了合理用药软件,对药品用量实施了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对一年内季度用药两次进入前十名以及超过三次无指征用药行为的医生进行提醒谈话;继续加强对“药占比”的控制工作,确保做到合理用药。三是实行了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最大限度避免患者重复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医院奖金核算分配办法,实施了药品与内固定材料收入不与个人奖金直接挂钩政策,有效遏制了过度医疗现象。四是针对患者多、看病慢、排队长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和改进服务流程,通过预约挂号、分流人员、志愿服务、各楼层设缴费点等多种形式缓解压力,方便群众就医。
三、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学校纪委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查核,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巡视期间,我们共收到上级移交及群众举报的各类问题线索87件。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学校党委书记翟海魂同志切实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问题线索均亲自批示。学校纪委对这些线索进行了分类处置,对涉及一般性问题或应由主管部门在履行主体责任中解决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转有关单位和部门调查解决;对涉及违规违纪的,通过成立专门调查组、函询、督办等方式认真进行了核查。截至目前,已办结81件,尚有6件正在办理中。整改期间,学校共立案10件,给予11人党政纪处分,对3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和诫勉谈话;对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学校党委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坚持久久为功、步步为营,持之以恒,以钉钉子的精神,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切实用巡视整改的成果来推动和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要意义,从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高度,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切实把巡视整改的各项任务持续抓紧抓好。
二是锲而不舍,进一步深化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继续抓好整改,整改不彻底决不收兵。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制定目标、严格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及时督查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
三是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从完善体制机制方面下功夫,一手抓制度制定,一手抓制度执行,同时用力。在深入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一批科学、管用、长远、治本的有效制度,完善全面检查、全程督办、全力执纪的制度体系,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加快完善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各项工作完善的过程。
四是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一手抓全面从严治党,一手抓学校内涵发展,正确处理好巡视整改与学校发展的关系,将学校的发展和整改工作落实有机统一起来,齐抓共管、相互促进,真正使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有新增强,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党风廉政建设有新加强,师生员工的工作热情有新提升,各项工作有新局面,切实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果促进和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最终通过巡视整改使学校有一个大的发展,向省委省政府和广大师生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3月16日至5月16日)。联系电话:0311-86265544(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邮政编码:05001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河北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