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桃城区委、区政府出台文件支持供销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16.03.2016  18:23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平稳起步、规范运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近日,衡水市桃城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组建桃城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实施意见》(衡区办字【2016】4号)和《关于农村产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衡区政办字【2016】4号)两个红头文件,文件明确规定“由桃城区供销社承担组建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任务”和“由桃城区供销社负责组建成立衡水市桃城区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作为全区农村产权的抵押登记机构,开展农村产权质(抵)押、融资服务”。全力推进桃城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现全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全覆盖,建立起完整的“交易—鉴证—抵押”的农村产权交易模式,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公平运行,增强农村经济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