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规范“姓名权”:可姓“木子”叫“赵C”吗
29.10.2014 14:37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王思北)“李XX”改成“木子XX”、凌晨出生的宝宝就姓“晨”、给宝宝取名“王A”……近年来,各种标新立异的姓名,成为孩子落户办理中的一道新难题。
一些公安人员依据婚姻法“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拒绝第三姓落户;而有的父母则根据民法通则,认为公民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导致姓名权相关纠纷案件日益增多。
这一现实困境有望突破——27日,关于“姓名权”的立法解释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这一草案,子女可以有条件地选取父姓和母姓之外的姓氏。
子女随谁姓?——原则上应随父姓或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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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2014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