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奥运迎宾廊道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计划的通知

25.10.2016  18:41

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要求,为把奥运迎宾廊道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成高标准、高质量示范工程,经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申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评审和网上公示,并报经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将2016年奥运迎宾廊道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计划予以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原则

        安排已列入奥运迎宾廊道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划,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优先安排技术标准先进,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项目;优先安排环保措施落实,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优先安排景观设计新颖,符合廊道总体景观设计要求的项目;优先安排前期工作进展快,能够在2017年6月底前投产的项目。具体项目安排计划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一是统一降价标准。列入计划项目均按专家评审后的竞价标准,即在项目投产时当地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低0.03元/千瓦时执行。

        二是严格项目建设标准,加快项目建设。项目单位要按照《张家口奥运迎宾廊道项目建设标准》及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建设,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建成投产。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逾期未建成或评估不达标项目,将对并网指标予以调减。

        三是做好接网服务工作。电网公司应本着简化流程和提高效率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要求,及时出具项目接网意见和开展配套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及时并网运行。

        附件:2016年奥运迎宾廊道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计划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24日

冀发改能源〔2016〕1327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