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3月1日起调整
06.03.2015 10:17
本文来源: 石家庄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赵晓华)记者昨日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从2015年3月1日起,我省将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据悉,此次失业保险金提高后,按规定将以失业保险金为基数计发其他待遇时按提高后的标准执行。河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地区档次划分1480、1420、1310、1210四档,若最低工资执行地区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地区也做相应调整。记者了解到,我省各市、县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根据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长短,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由省统一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及其他待遇标准提高后,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的规定科目列支。
编辑: 张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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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2015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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