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规范“央企高管薪酬”更需角色与规则归位‍

20.08.2014  13:07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必须搞好。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同时也 存在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习近平强调,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 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京华时报》8月19 日)

    获得高层关注的央企高管薪酬问题,的确有望获得自上而下的推进,一直以来难啃的“硬骨头”,也该不难找到下嘴之处。应当承认,改革渐入深水区,受到的阻力自然会越来越大。要想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确需要展现高层的决心,更离不开自上而下的推动。

    具体到央企高管的薪酬,长期以来形成的国企体制,其实形成了强大而固化的既得利益,尤其是央企高管的行政化管理模式,既官且商的混搭式角色,更是让央企高管的薪酬及其职务消费,含混不清,难以定位。连央企高管的角色与定位都难以厘清,薪酬与职务消费究竟如何监管,自然更非易事。而在这样一片浑水之中,央企高管薪酬与职务消费的失控,其实在所难免。

    从这个意义上说,高层对于央企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问题的关注,尤其是对于央企高管“职务消费”现象的重视并坚决根除,应该说都值得期待。事实上,央企高管薪酬问题,表面上看似乎顶多是薪酬拿得多了点,分配不够公平。但骨子上其实绝非简单的薪酬分配问题。现实中,既然央企的人事仍然延续着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央企高管虽然名义上在企业工作,但实质上却拥有官员式的身份,在央企管理者的角色中,下意识的将官员身份乃至权力意识带入,也就在所难免。而现实中,就连与市场之间本有天然界限的绝对权力,尚且难敌利益诱惑。当行政化的绝对权力遇上了央企的绝对利益,会擦碰出怎样的火花,也就不难预料。

    事实上,行政权力与经济利益之间的界限,多少还可以用“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来加以区隔。但对于央企高管而言,既官且商的混搭式角色,显然连这一最基本的区隔也不复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相比身处行政系统中官员的权力,央企高管的权力显然距离现实利益更近,权力与利益的合谋,对于利益的侵占,也更加顺手更为隐蔽。于是,为了防止央企高管权力自肥,对于央企高管的权力,自然也就更需警惕。而除了理顺国企的机制,厘清央企高管的角色,褪去其行政色彩之外,在此之前,对于央企高管的监管,理当设定比官员更为严格的约束。

    至于央企高管的薪酬究竟多高合适,尽管不同的央企,情形千差万别,不能一概而论。但最基本的原则却并无争议。例如,对于竞争性国有企业,考虑到人才竞争的因素,薪酬水平原则上应向市场看齐,但仍应低于私企水平;而那些具有公用性、垄断性的国有公司,工资水平则可直接参考公务员体系而无需考虑市场因素。至于央企高管“职务消费”,这一从行政体系带来的尾巴,也早该有彻底了断。

    一言以蔽之,央企高管的薪酬,其实不只是个分配的问题,而更关乎角色与规则的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