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婚前谁买房房产归谁
原标题(婚前买房婚后办证房子应该归谁)
河青“百人法律服务团”值班记者李媛:昨日上午,本报与石家庄市司法局、12348司法行政热线联合创立的“百人法律服务团”举行了第106期接听读者热线活动。
两个小时的时间,河北华盛通达律师事务所张新川律师与河北光显律师事务所曹苏南律师共接听了25位读者的咨询电话。
咨询市民:孟女士
咨询原声:婚前丈夫一次性付全款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房产证在我们结婚后才发下来,房产证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他的个人财产?
事件
婚前买的房子归谁存分歧
孟女士和丈夫李先生2009年经人介绍相识,相处半年后,二人在2010年年初办理了结婚登记。
结婚前,李先生以自己的名字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2011年,房产部门为李先生颁发了房屋产权证书。孟女士要求加名,但丈夫以“反正咱俩结婚后才给的证,这就是咱俩的共同财产”为由没有答应孟女士的要求。
最近,二人因感情不和闹离婚,二人对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分歧。
李先生认为,房子是他在结婚前付全款买的,应该是个人财产,离婚后房子归自己。但孟女士认为,房子的产权证是婚后取得的,且丈夫也说过这是他俩的共同财产,所以房子她也有份儿。
解答
婚前付全款 房子归个人
听完孟女士的讲述,河北华盛通达律师事务所张新川律师表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孟女士和李先生的争议房产,虽然产权证颁发时间在婚后,但是不能简单地以产权证颁发时间来确定房屋的归属。
司法实践中,房产的所有权性质应当以房款支付时间、款项支付人和登记产权人等因素综合确定。
李先生在婚前单方付全款购买了房子,已经完全取得房子产权的实质条件,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
依法律规定,如要将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要有夫妻双方的书面约定。
所以,即使房产证是在李先生和孟女士结婚后才拿到的,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那这套房子也不因为孟女士的居住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李先生婚前购买并全额付款的房屋,其产权归其个人所有,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
提醒
个人财产转为共同财产须约定
张新川律师表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若干年后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已经失效,不再适用。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也就是说,只有双方有书面约定,个人婚前财产才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本案中房产,有以下几种方式可转为共同财产:
一、变更房产登记,即将男方名下的房产证变更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俗称“加名”;
二、夫妻对该房产进行书面约定,约定该房产属于双方共有,或约定各自份额比例,最好对该书面约定进行公证。
三、可将该房产出售,以所得价款购买其他房产,新购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
专家分析
值班律师:河北光显律师事务所曹苏南律师
本期接听读者热线活动中,共有25名读者打来电话寻求帮助,婚姻家庭问题是咨询的重点。
曹苏南律师表示,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对婚姻态度的改变,离婚案件呈上升趋势,财产分割方面的法律问题也随之出现。
离婚有两种途径
曹苏南律师提醒当事人,当双方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再继续生活下去时,可理智地选择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双方能够坐在一起协议离婚时,可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夫妻财产的分割等作出详细约定,包括协商彩礼钱和陪嫁财物的归属。达成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即可。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如双方达不成协议,那么一方就只能选择起诉另一方,要求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时,法院就上述问题会依照法律一一判决。
首先,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确定抚养人并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期限。当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对子女的探望权,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协助。
其次,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双方没有约定,一般予以平均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第三,对于一方请求另一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情形的,法院会予以支持,判令收受彩礼的一方退换彩礼。对于陪嫁财物,一般以购买时间在结婚登记的前后确定是个人财产或是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