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27.10.2015  09:38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三年实现太行山区绿化全覆盖

为建设省会西部生态屏障、打造林果富民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建设幸福石家庄步伐,结合我市西部太行山生态建设实际,近日我市制定了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太行山生态绿化建设工程涉及平山、灵寿、井陉、赞皇、元氏、行唐、鹿泉和井陉矿区8个县(区)。规划造林300万亩。其中浅山丘陵区、岗坡次地人工造林150万亩,深山区封山育林150万亩,三年实现太行山区绿化全覆盖。

2015年秋冬季,绿化任务5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任务20万亩,封山育林30万亩);2016年,绿化任务18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60万亩、封山育林120万亩);2017年、2018年人工造林任务分别为50万亩、20万亩。根据造林效果对前期所有绿化工程实施补植补造,确保绿化成效。

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相结合

此次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人工造林全部为经济林。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优先使用乡土树种,主要以栽植核桃、大枣、石榴、板栗、苹果、樱桃等适宜观光、采摘、生态游的开花、结果经济树种。

人工造林模式,陡坡主要采取鱼鳞坑造林模式,沿等高线人工整修40×40×30cm的鱼鳞坑,外高里低,呈“品”字型分布;缓坡主要采取太行山丘陵区农林复合生态经济型造林模式,整地采用沿等高线机械人工整修水平条田整地技术,条田宽2至4米,外高里低,在适当位置留排水口,靠地埂栽树,条田内种植矮秆经济作物,以造为主,封造结合;平地、沟谷川地周围主要采取穴状整地,按规划好的株行距,人工整修50×50×50cm的植穴,行间有条件的地方间作矮秆经济作物。

人工植苗造林全年均可进行,一般分为春季(2至5月份),雨季(7至9月份),秋冬季(10至12月份);直播及容器苗造林主要选择在雨季(6至8月份);整地时间一般安排在栽植前10至20天。

苗木标准,苗木要选择品种纯正、生长健壮、枝芽充实、根系发达、无检疫对象和机械损伤的优质一级苗木,尽量选用本地苗木。定植后及时做好定干、越冬防寒、施肥灌水、病虫害防治及补植补造工作。

此次,封育方式为全面封山封禁。一般封育区内刺槐、榆树、臭椿等乔木树种树龄不小于15年,平均亩株数不小于3株,幼苗不小于20株;酸枣、荆条、紫穗槐等灌木,平均亩株数不小于20株(丛),幼苗不小于60株(丛);当封育区内原生林木不能达到封育标准时,进行人工补植,补植树种为刺槐、火炬等乔木混交林。

封育年限为5年,要求封育地区设置护林员看护,全面禁牧。在山口、沟口、主要交通路口等醒目位置设立封山育林碑牌。

专项资金引导鼓励大户投入

按照市政府补助、县(区)分担、社会参与的原则,多渠道、多元化筹措太行山生态绿化建设工程资金。市政府给予每亩人工造林一次性苗木补助500元,整地、打坑、栽植、管护及封山禁牧等费用由各山区县(区)政府负责解决。鼓励、引导企业、造林大户、个体、集体、农民合作组织等投入太行山生态绿化建设,发展林果产业。

科学规划确保管护到位

方案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科学的规划设计方案,严格按规划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在造林绿化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林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严格工程管理和施工作业,搞好技术指导服务。要严把苗木、整地、栽植、后期管理关,各个环节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确保造林质量。要做好封山禁牧,实施牲畜圈养,加大对封山育林的管理力度。规划的封山育林区要做到“四有”,即有护林员、有围栏、有碑牌、有技术档案,全面提高封山育林水平和质量,恢复植被,增加绿度。

各县(区)要加强对新造林地苗木的管护,做好浇水、除草、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抚育管理措施。要加大对造林绿化的管护力度,建立健全各级护林组织和护林员队伍。落实群众管护、部门管护和专业队管护相结合;加强对护林队伍和护林员的管理,落实管护责任,责任到人,并建立管护档案。同时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偷砍盗伐以及非法征占林地等行为,对毁林案件要严肃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巩固绿化成果。

定期督导工程进度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建设战略部署,确保3年实现我市西部太行山绿化全覆盖。我市专门成立了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建设工程指挥部,细化了督导考核办法。

由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抽调人员配合,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与全面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8个山区县(区)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报送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必要时通报全市。从2015年10月25日至2018年12月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建设结束,每个造林季节两周至少督导检查一次。

督导检查内容包括,各山区县(区)党委、政府对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地方资金落实情况,以及造林绿化进度、栽植质量、成活率情况。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连续两周进度缓慢、栽植质量不高、排名后3位的县(区),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并在全市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