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票据审计方法
发票是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对于大额支出票据,我们要永远持怀疑态度,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不放,而且要做到思想敏锐,过程深入,结果明了。下面就大额票据审计方法、关注点与大家进行探讨:
一、要识别真假。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大额票据,如果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我们首先要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是地方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平台进行查询,根据查询结果进行认定并移送当地税务部门进行处理处罚。另外也有一种情况,票据虽然是真票据,但是出票单位不是业务收款单位,这种情况下,就要追根溯源,查证票据出处以及出具票据的原因,认定业务真假,从而追究责任。
二、要核实发票手续合规性。一是入账票据手续的合规性:包括是否经有审批权的审批人签字,有无业务经手人、款项支领人签字,并有财务人员审核签字等;二是物品支领手续的合规性:包括有无领导审批、有无物品管理人员签字、经手人或物品支领人签字等;三是要紧盯物资去向,核实是否用于规定用途,有无资金挪用问题。
三、要重视大额现金支出。对于大额现金支出,审计人员不能简单定性为“某某单位超过规定限额使用现金”,我们要紧盯资金流向,追根溯源,见人、见物、见账。所谓“见人”,即要对支领人、经手人、审批人进行询问核实,明确资金用途;“见物”,即在明确资金用途的情况下,要追踪所购置的实物,如果实施了某项工程,要到实地去查验工程是否真实存在,其工程量工程造价是否符合规定,且价格合理;“见账”主要是核实所购办公用品、物资或购建的工程是否有登记或入账。
四、要取得银行对账单,核实与凭证、账簿记录是否一致。根据现行规定,结算额度在1000元以上就应该使用银行转账结算,因而对于大额支出我们可以抽查被审计单位的银行对账单,与账面记录以及账面凭证进行核对,如果对账单上有支出而账簿上没有记载的要与财务人员进行核实,分析其是否属于未达账项,如果属于未达,则要求财务人员提供经手人,与经手人进行核实,核实后再确认是否属于正常业务;如果既不属于未达账项又不能提供经手人,则要进一步追踪资金去向。另外还要核实账面业务所取得的发票是否进行了资金结算,如果进行了结算,根据资金去向再进行进一步核实;若账面有业务记录,原始凭证中也有发票而未通过银行进行结算且金额较大,则要进一步追究资金去向及原因。
五、要观察印章清晰度。仔细观察印章的清晰度及印章样式,核实印章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的单位为套取现金,可能存在虚构业务找人代开发票或是在市面购买虚假发票,这种情况下收款单位公章可能存在造假。
六、要核实票据使用范围是否符合规定。各种票据种类均有适用范围,我们要根据票据种类以及业务内容核实票据使用是否超出经营范围;例如吉林省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发现点恰恰是根据品名来确定的,所有涉案企业均为商业企业,进货品名都是汽油和柴油,销货为煤炭、焦炭粉、铁精粉等,根本不符合商业企业的经营特点,所以确定为虚开增值税发票。
七、要注意资金来源的合理性。对于大额发票还应关注资金使用来源,核实其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挪用其他资金或是专项资金问题,对于某些专项资金拨款业务较多的行政事业单位更应注意,有的单位可能利用便利条件虚拟业务支出,套取专项资金;或是将专项资金直接挪作他用。例如:对某单位专项资金审计时发现,该单位专项资金中列支了大量的汽车燃油费,且支出时间较集中于年初或年末,资金额度较大,经过多角度询证,我们确定了其挪用专项资金弥补日常经费不足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