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安排治污项目1810个
从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河北省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日前编制完成,结合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今年我省安排治污减排重点项目1810个,初步统计需资金1100多亿元。
今年推广新能源公交车1395辆
《实施计划》提出,今年我省将开展重污染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综合整治,年底淘汰600台以上燃煤锅炉,集中供热锅炉煤改气改造面积0.3亿平方米。加快钢铁、电力、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氨等污染防治工程,整治石化、医药、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推动煤堆、料堆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年底各设区市、县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不低于55%、47%。年底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不低于34%、38.3%、11.7平方米。优先在公交、电力、邮政、环卫、物流等公共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新能源公交车1395辆,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新能源车733辆,新增充电站44座、充电桩2250个。从今年底起,所有建制镇城区禁止黄标车通行。
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发展新兴产业,筛选实力强的30家企业、3个基地、5家园区列入节能环保骨干企业、基地和园区创建计划。
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1%
严控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1%。新建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年底原煤入洗率达68%。禁止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散煤销售,到年底完成800万吨散煤替代任务,新增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不少于40家,11个设区市主城区及周边郊区民用农用煤炭全部实现型煤配送。加快清洁能源发展,增购外省电力100万千瓦。
优化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推动石家庄钢铁、唐山丰南渤海钢铁集团等重污染企业有序搬迁。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控制城市规模,强化城市空间管制和绿地控制,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
统筹城乡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提出,以城中村、近郊县、平原县为重点,强化散煤燃烧管控,建立优质煤供应渠道和配送网络,取缔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各类储煤场、洗煤厂,加大对销售、使用劣质散煤打击力度。实施煤炭清洁利用、建筑节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地热、煤改太阳能等工程,到2016年实现全省农村燃煤50%的替代目标。
推进人工消霾试验研究和应用
科技治霾上,《实施计划》提出,组建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快灰霾重点实验室、气象与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展大气污染成因溯源、传输转化、来源解析等基础性研究。建立重点污染源清单,选取推广适用先进治理技术。推进人工消减雾霾试验研究和应用。今年底前重点企业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建设环境气象监测网,在全省重污染地区加密布设能见度自动监测站,在石家庄等重污染城市建设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边界层激光测风雷达、大气成份在线式离子监测仪、气溶胶激光雷达,加强气象参数等监测。
我省还将抓好预警应急,加强重污染天气过程趋势分析,在完成省级和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底前完成其他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