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布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指南
据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通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科技支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各地开展大气排放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挖掘污染减排潜力,优化大气污染物减排方案和应急预案,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了《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大气氨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及《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技术指南(试行)》等4项技术文件。
这位负责人指出,以上4项技术文件为试行的指导性文件,旨在为各地编制大气细颗粒物(PM2.5)、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NH3)源排放清单,开展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工作提供统一规范的方法,提供了有关的参考数据和工具等,并请各地在试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及修正的参数数据等及时反馈环境保护部,以便对指南文件进行进一步更新和完善。
这4项技术文件为环境保护部组织实施《清洁空气研究计划》所产生的第一批阶段性成果。《清洁空气研究计划》于2013年9月30日正式启动实施,围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底数不清、机理不明、技术不足等科技需求,以解决重污染过程、影响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大气污染问题为研究重点,研究计划共设置了4个主题,其中大气污染源国家法规排放清单及减排支撑技术研究即为针对底数不清问题的首要主题。
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经济发展持续上升阶段,污染物控制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大气污染源呈现快速变化的特征,现有污染源清单数据在时间有效性、统一规范性,以及污染物种类涵盖等方面都难以满足当前的污染防治需求。因此,亟须构建一套完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规范体系,以建立既能服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又能为空气质量模型模拟等研究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的时空多尺度大气污染源动态清单平台。《清洁空气研究计划》实施以来,环境保护部加快推进了相关工作进程,在前期研究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规范体系的整体思路,即按照污染物种类和行业部门的源类两个方向分别出发,构建矩阵式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体系,最终形成涵盖各行业各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清单编制规范体系。
2013年以来,我国华北及中东部地区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多数城市和地区均以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大气中的细颗粒物主要由一次直接排放和由SO2、NOx、VOCs、NH3等气态前体物转化生成。本次发布的源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主要针对目前基础相对薄弱的一次排放PM2.5和VOCs、NH3的源清单编制工作。同时,我国当前的环境管理工作正处于战略转型期,在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仍需进一步挖掘污染减排潜力,并加强污染物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的直接关联,《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技术指南》指导各地依据污染源单位排放量对环境质量贡献大小来对区域内各污染源划定优先控制等级,确定污染源优控目标,提升污染源控制的环境质量效益。
源排放清单编制是开展大气细颗粒物来源解析的主要技术方法,是科学、有效开展细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制定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和依据。目前,基于《清洁空气研究计划》的第二批技术文件也已完成初稿的编制工作,力争尽快发布,包括可吸入颗粒物(PM10)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以及城市扬尘源、道路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污染源、生物质燃烧源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及其他相关指南、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