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关于对2014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18.03.2015  19:36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北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教〔2010〕3号)文件精神,现拟对2014年立项资助的河北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见附件1)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进展表》(见附件2),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交所在学院。学院签署意见后,于2015年4月10日之前将纸质版《河北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进展表》一式三份,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医学教育研究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专家评审

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及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专家组根据中期检查进展表进行评审,依据评分标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打分,形成项目的中期检查结果,予以“继续实施”、 “提出警告,改进后可继续实施”或“中止实施”的评定。

三、检查结果

学校将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决定是否续拨经费或暂停资助。对“继续实施”项目可报销资助经费的60%,对项目进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经费使用不当或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四、经费支出

项目中期检查合格者,请于5月10日前完成项目相应比例资助经费的报销事宜。

附件1:河北医科大学2014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附件2: 河北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进展表

 

 

 

 

 

河北医科大学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