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48名党员干部被查处
27.12.2014 11:07
本文来源: Hebnews.Cn
人民网太原12月26日电(记者冀业)记者从山西省纪委获悉,日前大同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城区、矿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城区、矿区48名在低保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2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9人被诫勉谈话。
经查,大同市城区、矿区低保工作管理混乱,问题严重:一是申报把关不严,违规办理低保问题严重;二是复核形同虚设,甚至弄虚作假;三是管理监督不到位。
经研究决定,给予城区低保中心主任梁士民、矿区低保中心主任高振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城区民政局局长刘国庆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城区民政局副局长焦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矿区民政局局长孙有贵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矿区民政局副局长、低保所原所长蔚维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城区南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王殿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城区南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岳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给予城区分管低保工作的南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组长马永胜撤职处分。给予城区低保中心纪检书记杨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城区南街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贾天龙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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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2.2014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