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采取多项措施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8.10.2019  14:31

近期,北京市审计局积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审计署要求,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是明确将《规定》修订情况作为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将修订意义、主要原则、修订的重点内容及下一步贯彻落实措施上报市委审计委员会,为市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相关事项提供依据。

二是对标对表《规定》,进一步完善《北京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结合《规定》的重点和新增内容,进一步修订《规划》,如在指导思想部分突出坚持依规依法审计的基本要求,在工作任务部分规范审计对象的具体表述,同时调整审计对象确定与分类的原则,补充和完善审计结果应用的内容。

三是及时组织召开《规定》实施后的首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向成员单位及各区联席会传达上级要求,审议通过《北京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北京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北京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是广泛开展各类普及式学习培训。将《规定》列入局重要会议会前学法内容,分两次由局主要领导和审计署专家领学和讲解。在全市优秀青年干部培训班、副处级领导干部能力提高培训班、经济责任审计培训等课程中安排专题学习,促进审计干部对《规定》内容真理解、善运用。

五是及时对目前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调整。明确项目实施、审计结果运用、责任界定等方面的程序性要求,更新相关业务文书模板。强化对市区审计机关落实《规定》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及时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刘曼莹 张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