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专员办:多渠道完善财政金融监管培训机制

07.06.2014  04:02
  为提升财政金融监管质效,提高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河北专员办不断完善财政金融监管培训机制,从专业理论知识、法规制度、监管实务、经验交流、工作规程等多方面组织业务学习,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完善查前培训机制。在每次开展财政金融政策执行、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等专项检查之前,相关处室至少组织一次针对性的检查实务培训,对政策文件、检查实务、工作重点和要求进行集中学习、讨论,必要时邀请其他单位的业务骨干专题授课,介绍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交流检查方法。   
  二是完善培训分享机制。坚持开展再培训,扩大外部培训成效。相关同志参加财政部、河北省组织的财政金融集中培训后,在全办范围内分享培训课件、交流培训体会。在处室范围内组织集中学习讨论,将培训知识进行集中讲解,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   
  三是完善定期学习机制。按照学习型机关建设要求,结合财政金融监管工作需要,相关处室坚持定期业务学习。一是推荐学习财政金融方面的专业理论书籍,每季度开展学习讨论;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每月处长或业务骨干对处内同志进行业务辅导;三是及时学习新出台的财政金融政策文件,明确监管要求。    
  四是完善业务交流机制。通过联合培训、对口学习、专题研讨、座谈、联合调研等方式,不断加强与兄弟专员办、河北省金融监管单位的业务交流,互相学习、借鉴财政金融监管的思路、方式方法、工作流程。
本网站转载信息只代表文章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河北财政信息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