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通报2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多人被法办

29.10.2015  10:30

河北广播网10月28日消息(河北电台记者 王美中、吴思妤)10月28日上午,沧州市公安局、环保局对2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予以通报。

沧州市公安局通报10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1、河间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苏某、马某在河间市黎民居乡孙郭庄村一闲置车间内非法进行皮革鞣制、染色生产,将大量废水直排厂内渗坑。

2、2015年6月,犯罪嫌疑人曹某伙同王某、赵某、付某将约30吨有毒物质抛弃在段村乡代村砖厂北窑坑边,并将约90吨有毒物质抛弃在肃宁县尚庄镇小李庄村,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3、犯罪嫌疑人马某在黄骅市齐家务乡石油城内非法从事废机油加工,将约36吨废液排入渗坑。

4、2015年6月2日,犯罪嫌疑人周某等人驾车将50桶化工废料由海兴运至盐山边务乡星马村路边,将20.75吨危险废物倾倒河沟。

5、2015年4月,犯罪嫌疑人崔某在献县郭庄乡霍庄村西一仓库非法镀锌,将盐酸、硝酸等有害物质,直排地下。

6、犯罪嫌疑人李某自2014年,在沧县风化店乡大白冢村违法从事炼油生产,将废渣及污水直接排放至渗坑。

7、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任丘市议论堡乡阁辛庄村非法镀锌,将废水直排厂内渗坑。

8、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犯罪嫌疑人孙某在河间市龙华店乡北皇亲庄村自家养鸡棚内非法镀锌,将污水排放至猪圈内。

9、违法嫌疑人郭某自2015年5月初至6月中旬,在租用的院内刷洗盛装聚醚的铁桶,将有毒有害废水排放至渗坑内。

10、2015年8月25日16时许,违法嫌疑人李某在献县淮镇中街工业区某玛钢厂生产时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备违法排放污染物,被献县环保局监察组发现并制止。

沧州市环保局通报10起环境污染行政案件:

1、黄骅市汤某某,在黄骅市齐家务乡隆儿庄村所经营的废品收购点内,擅自处置废机油,造成环境污染。

2、黄骅市贾某某,在黄骅市黄骅镇坑东村村南擅自进行冷镀锌加工,通过暗管将镀锌产生的废液排至渗坑内,造成环境污染。

3、献县鑫晟玛钢厂,在其厂区内非法建设电镀车间,将污水直接排入院内渗坑,造成环境污染。

4、吴桥县韩某某,在吴桥县桑园镇南街村非法建设电镀厂,将废水利用暗管排入院内水泥池,造成环境污染。

5、河间市杨某某,在河间市尊祖庄乡杨营村非法建设电镀厂,将废水排入院内渗坑,造成环境污染。

6、河间市曹某某,在河间市尊祖庄村北非法建设驴肉加工厂,将废水直排渗坑,造成环境污染。

7、泊头市恒博铸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污,泊头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排污,公司依然肆意排污。

8、献县高天铸造厂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污,献县环保局责令其停止排污,工厂依然肆意排污。

9、献县安泽涛铸造厂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污,献县环保局责令其停止排污,工厂依然肆意排污。

10、吴桥县河北沣港管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2015年4月以来,沧州各级环安部门共查办环境污染案件线索150余条,立案侦办环境污染案件40起,破案27起,抓获网上逃犯9名,3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审结环境污染案件14起,20人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6个月至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