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数据处理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意见
27.01.2015 17:22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电话:0311-85814309(兼传真)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167号(050021)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局
27.01.2015 17:22
河北省水利厅围绕滏阳河治理开展开门办案活动
9月13日,水利厅
河北省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世界银行赠款项目进入启动阶段
为提高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能力,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