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中级法院增设民四庭 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

04.11.2016  03:07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杨帆、郝军生 河北日报记者解丽达)日前,笔者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增设了新机构民四庭,目的是为全面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

10月19日,廊坊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廊坊中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有关情况。新增设的民四庭共有6名工作人员,全部是经过筛选、有较丰富审判经验的业务骨干。具体职责及管辖范围为归口审理及管辖本院涉环境资源类的民事、刑事及行政一审二审案件,即凡属涉及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保护类案件,不论属于民事、刑事、行政哪类性质,均由民四庭负责审理。

据廊坊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建亮介绍,他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和打击力度,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保护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