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股权投资基金规范运作风险排查工作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
根据河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请对在市级及所属县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含基金管理公司)开展集中排查,同时认真做好防范非法集资有关宣传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风险排查
(一)排查范围
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在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含基金管理公司)。
(二)排查内容
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含基金管理公司)募集资金情况、投资运营情况和人员队伍建设。
(三)有关要求
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组织在本部门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含基金管理公司)进行风险排查并按要求填报风险排查表,其中基金企业填报附件1、2、3和4,管理企业填报附件2和5,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自查报告。各市发展改革委填报附件6,并撰写本市风险排查报告连同企业提交的材料于2017年5月31日之前反馈我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基金企业需要填报的风险排查表(可在电子邮箱中下载)
基金企业自查报告内容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募资和投资情况
3.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请针对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切实防范非法集资,并将活动方案、工作总结等相关文件及照片、视频等于 5月31日前报送我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曹倩
电 话:0311-88600519(兼传真)
附件:1.股权投资基金基本信息表
2.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运作风险排查表
3.股权投资基金企业风险排查表
4.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投资项目风险排查表
5.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基本信息表
6.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信息汇总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