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基础类和跨学科类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选题征集和推荐工作已开始,请各学院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结合选题类别及要求拟定选题,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现就公开征集这两类项目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及说明
1.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推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2.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可参阅历年重大项目立项课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必再次推荐。
3.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拟定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4. 各学院需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各类选题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附2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5.我校限申报3个重大招标项目选题。
二、选题内容
1.基础类选题侧重研究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化具有重要作用的重大问题,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中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以及基础性、公益性、专题性的学术资料库和数据库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集成性和传世价值。
2.跨学科研究类侧重研究具有明显文理(工、农、医)交叉特征的复杂性、综合性、前沿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应具有学科跨度大、创新性强的特点。
三、材料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选题推荐表》一式2份, 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将《推荐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各单位请务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及电话:王颖宏 80789756
社会科学处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