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典型经验做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4月25日例行新闻发布会散发材料之三
近年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医改的工作部署,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等方面工作做了一些有益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做法简要介绍如下:
一、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面:
始终坚持基本药物的主导地位,实现了“一扩展,三提升”的目标。
一是不断扩展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目前,我省在所有2199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省统一规划的33149家村卫生室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同时将432家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8876家非省统一规划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覆盖范围。全省村卫生室总体覆盖率85.73%。
二是不断提升基本药物合理优先使用水平。强力推进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地实施,第一时间在省药采平台取消省增补的基药品种,统一标注“国家基本药物”属性,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比例进行重点监测并与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挂钩,基本药物在基层的使用金额比例长年保持在70%以上。
三是不断提升基本药物供应和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强化药品质量问题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保障基本药物是“安全药”、“放心药”。结合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将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纳入且不受中标产品数量限制,同时在药采平台明确标注“一致性评价”属性,提示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为保障部分廉价基本药物的正常供应,对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中标药品,已经公布并执行价格两年以上,挂网价已经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允许依企业申请适当调高价格。
四是不断提升基本药物实际保障水平。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整完善基层药品配备使用及保障政策。将推进基本药物制度与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分级诊疗、健康扶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共同推进。在济南、青岛等有条件的市,开展部分基本药物全额保障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已初步显现出“降低患者费用负担,提升慢病管理水平、提升群众基层就诊意愿、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一降四升”的良好效果。
二、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方面:
坚持分类施策,着力“完善一个体系,强化两个作用,健全四个机制”,积极应对药品短缺问题。
一是完善一个体系,即综合监测预警体系。
按照国家委的统一部署,初步建立了短缺药品信息监测直报系统。形成了覆盖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社会舆情四个维度的监测预警和协调应对机制。目前,监测哨点范围已覆盖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省内20家药品生产企业、5家药品流通企业,同时,加强对社会舆情的监测和分析研判。发挥网络体系优势,成功预警和协调应对了阿糖胞苷注射剂、硝酸甘油等临床急需短缺药品的稳定供应。
二是强化两个作用,即“临床药师作用和信息化支撑作用”。
发挥临床药师和信息化支撑“两个作用”。依托权威医疗机构,组织专家及时对短缺信息进行甄别和分析,结合疾病防治需求,提出科学替代方案和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实现省卫生健康云平台与省药采平台的互联互通以及企业库存的信息共享,有效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短缺问题。
去年12月,对儿童白血病用药阿糖胞苷注射剂的短缺,结合外企库存情况,经过专家论证,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对治疗方案进行调整完善,优先保障鞘内注射临床用药,有效缓解了药品短缺压力。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在信息直报网络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信息化体系建设。
三是构建四个机制,即“会商联动机制、供需对接机制、商业调处机制和市场撮合机制”。
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集体会商、信息互通、及时联动的部门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促进供需对接,在省级层面,率先建立起规范的短缺药品市场撮合机制。在省级层面,率先印发了《山东省短缺药品市场撮合工作方案(试行)》,建立起规范的短缺药品市场撮合机制。强化政府搭平台、促对接和维护规则的作用,促进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面对面与企业协商达成协议,达到促进供需对接、发挥市场的作用、保障药品供应的目的。已先后开展3批短缺药品市场撮合工作,保障了溴吡斯的明片、高三尖杉酯碱注射液等9种短缺药品在我省的稳定供应。
下一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医改工作中心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力争不断取得新成绩,实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