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政府投资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26.11.2015  09:01

 

近年来,基层政府投资审计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审计业务水平、审计队伍人数和整体素质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问题和困难依然存在,本文就此作些探讨。

一、目前政府投资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范围和内容未实现全覆盖。许多政府投资审计覆盖的是本级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国家投资、部门单位投资的项目涉及有限;而且审计范围往往只限于项目造价本身,工程财务基本未纳入投资审计范围,审计监督覆盖面有限。

2. 审计力量相对薄弱。一是投资审计人员数量相对不足。市本级政府投资审计人员10人左右,县级政府投资审计人员仅有3-5人,一人同时兼顾多个项目审计的情 况非常普遍,往往造成大量投资项目审计任务长期积压不能完成,审计结果报告不能按时提交,社会公众不理解。二是政府投资审计专业性极强,政府投资项目往往 涉及到多个专业,审计机关往往难以兼顾。三是审计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对保障审计队伍战斗力、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风险防控能力造成一定影响。四是经验丰 富且具备专业资格的高端专业人才难以引进,如具备造价师执业资格且有丰富从业经验的人才市场上年薪在二十万元左右,基层审计机关受限于各方面原因往往难以 引进和留住此类人才;既懂工程又懂财务又懂计算机的的复合型人才匮乏。

3.软硬件设备相对不足。软硬件设备投入不足,基本还依靠手工测量,计算机硬件和专业计价软件相对落后。

4.大数据采集分析能力有限。有的市级政府投资审计数据库建设尚才起步,不仅采集的数据量有限,物理和逻辑结构也相对简单,与采用大数据分析查找问题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

5. 相关规范和制度尚不健全。与财政财务审计相比,政府投资审计最大的软肋在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目前尚没有法律法规对政府投资审计的形式、审计程序、处理处 罚依据和措施等方面给出单独的条款来规范,基层审计机关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审计结论中采用的法律法规条款也是各个行业内的法律法规,这对高速发 展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造成较大障碍。

6.风 险防控任务艰巨。由于政府投资审计接触的人员环境复杂、执业能力要求高、项目信息(特别是隐蔽工程和签证)不对等、基层审计力量相对薄弱、审计人员业务水 平参差不齐等多种因素影响,政府投资审计风险一直较高,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进一步控制并降低审计风险将是基层审计机关的一项长期任务。

7.基层审计机关经费保障体系未理清。目前许多县级审计机关经费依赖政府对投资审计审减资金的返还,对地方政府和财政的依赖性过大。

8. 审计执法职能不强。未能与其他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检查结果与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未向社会公开,追责、问责、督促整改力度不够,部分单位并没把审计整改当回 事,导致屡查屡犯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对施工单位弄虚作假、高估冒算以及监理不履职、建设单位不作为等行为无法采取有效的震慑措施。

二、改进基层政府投资审计的对策

1.加大全过程跟踪审计力度。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从立项、预算、招标、合同签订、项目实施、签证、结算等全过程和工程财务实行审计监督,实现审计范围、内容和关口上的全覆盖,做到监督不留死角。

2. 规范审计业务类型。调整并规范现有的审计业务类型,按审计对象将审计业务分为三类,工程造价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和投资绩效审计。其中工程造价审计按节点 分为预算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决算审计,明确每种审计类型的审计目标、方式方法、操作规程,具体审计工作中还要根据不同的审计业务类型确定合适的审计组成 员以及实施方案,使之与审计职能和项目要求更加匹配。

3. 逐步转变审计方式方法。努力实现从单点审计向多点审计转变;从离散审计向连续审计转变;从局部审计向整体审计转变;从微观审计向宏观审计转变;从部分审计 向“全覆盖”审计转变这五个转变。大力推进计算机审计、现场审计、财务与工程结合审计、部门联动审计,实行同一审计机关内横向联动和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纵 向联动,实现项目安排、人员调配、信息资源的互通与共享。

4.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完善审计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复核、审理”四分离,强化项目回访制度,落实审计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措施:

(1)完善审计操作规程,将审计流程的目标和要求逐步予以说明,着力抓好落实,做到取证程序严谨、问题发现及时、处理得当、定性准确、引用条文规范。

(2)加强协调,强化上级机关业务指导,特别是对于操作程序、处理处罚定性、试用法律法规依据等关键环节,要逐条细化,做到步调一致、口径统一。

(3)坚持并深化3级复核制度,从不同角度看待问题,努力将审计风险降到最低。

(4)加强审计人员培训。一方面,坚持廉政教育不松手,始终把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作为教育培训的第一课;另一方面,加大对一线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培养,从实际经验和理论水平方面强化审计人员的审计水平。

(5)强化审计回访。在项目审计过程中以随访形式抽查审计人员审计监督程序是否到位,审计项目完成后对审计人员是否违反审计“八不准”要求,以书面形式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5.加大审计问题处理处罚力度。把发现和揭露问题作为审计目标,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或屡改屡犯的,要予以通报;要深刻分析和揭示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建议,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服务。

6.提高政府投资审计信息化水平。着力以大数据思维武装头脑,以数字化采集设备为基础,以计算机审计为辅助,以审计署政府投资审计数据库为抓手,规范和完善现有的政府投资数据,逐步构建起政府投资大数据平台,提高审计成果利用率。

7. 进一步规范购买审计服务。一是进一步拓宽服务提供渠道,在摇号随机确定提供商的基础上引入竞争机制。二是加大对其以往审计经验的考察力度,对于不具备相关 专业经验或经验不足甚至有负面评价的中介机构不给予参与摇号的资格,确保审计工作质量,三是强化对服务提供方的管理和考评,实行定期回访和不定期的暗访, 对审计过程中不履职或履职不力的,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以及处以罚金,并记入考核结果;对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予以开除出库,对与被审计单位串通构成违 纪违规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张旺宝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