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推荐人选的公示

25.07.2017  14:22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7﹞156号)要求,我局组织了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经本人申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推荐,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确定了以下20名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为我省推荐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 25日- 7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中医药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省中医药管理局 0311-6616551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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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推荐人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