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三五”规划》出台
省住建厅日前出台的《河北省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省(河北省)将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可靠、先进、高效的现代化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城镇供水管网基本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5%,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85%。
规划提出,我省将推进引江水水源置换。水源切换后,在南水北调供水可满足城镇供水需求的前提下,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的地下水源井全部作为备用水源。改造公共供水设施,“十三五”期间,全省规划供水厂改造规模150.7万立方米/日。同时,对受损失修、落后管材和瓶颈管段的供水管网,紧密结合供水的近远期专项规划进行供水管网改造,每年改造长度不低于老旧管网现状总长的15%。
提升现有检测机构的技术装备,提高水质检测能力。强化饮用水供水全过程监管,各级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健全供水应急保障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完善水厂应急处理设施,储备应急供水专项物资,加强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应急供水保障能力。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结合当地水资源情况,宜优先选择水量、水质符合需求的地下水或湖库等地表水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当缺乏稳定的天然水源时,可以建设人工调蓄工程。单一水源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备用水源或满足7天供水需求的应急水源。
规划提出,要加大地方财政性资金投入,地方政府要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城镇建设支出的部分,优先用于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多渠道筹措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大PPP模式推广应用力度和财政扶持力度。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积极参与投资和经营,积极争取外国政府或金融组织优惠贷款和赠款,拓宽资金筹措渠道。(记者贾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