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影响城市环境和市容市貌行为将被上限处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省会城市建设管理攻坚提质行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市城管委从即日起至2018年6月底,在市区开展“讲文明、改陋习,除顽疾、洁城区”专项行动。据悉,从3月1日起,将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对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行为实施上限处罚。
从即日起将开展“讲文明、改陋习、除顽疾、洁城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栏、发送手机短信以及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加强健康生活教育引导。广泛动员广大市民群众、学校师生、社会团体等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同时组织开展“除蒂”、“禁丢”、“清癣”三项专项行动,定期组织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和节假日时间、走上街头捡拾烟头、垃圾、杂物。聘请义务监督员收集记录乱扔乱丢垃圾、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发动市民开展“随手拍”活动及时抓拍车窗抛物等乱扔垃圾现象。联合交管部门,利用视频监控,采集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并在媒体开设曝光台,对视频监控采集、市民和城管执法人员拍摄的乱扔垃圾、车窗抛物车辆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发动各产杈单位,组织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志愿者,对市区街道两侧市政、电力、通信交通等设施上张贴的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按照“门前三包”管理要求,督促沿街商户和单位自行清理责任区域内小广告,拒不履行职责的,依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市场化运作模式,组织专业清洗队伍对小广告进行日常粉刷、清洗。借助通讯部门,对违法小广告进行停机处理。
记者从市城管委了解到,自3月1日开始,各区(县)综合执法机构、市城管委执法单位将安排专门力量,全面开展各项治理工作,对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下列行为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实施上限处罚。对乱扔烟头、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的行为给予每个(次)50元罚款;对车窗抛物的行为给予每个(次)50元罚款,对乱贴乱画的的行为予以每处(次)200元罚款。对在街道两侧违法散发小广告的人员,除查扣其物品外,依法进行上限处罚。
据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活动以增强城市意识、提升市民素质、净化城区环境为目标,以引导市民群众摒弃不文明、不卫生习惯为重点,通过在全市开展“除蒂”、“禁丢”、“清癣”专项行动,以及大力倡导“不乱涂乱画”、“不乱丢垃圾”、“不乱扔烟头”,改掉对公共环境卫生危害最为严重、市民群众最为深恶痛绝的陋习,不断增强市民文明素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活动实行“721”工作法,把教育和管理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寓教于乐,同时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人们的行为,并通过严管严罚增强市民的法制观念。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每月市容考评成绩,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长效化、常态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