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底前,石家庄、邯郸等城市实现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

15.09.2022  06:01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非居民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河北省要加快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机制,逐步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定额管理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坚持试点先行、因城施策、有序推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

通知》明确,石家庄市、邯郸市分别作为省会城市和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其他有条件的城市于2023年底前实现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2024年底前,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2025年底前全省要全部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此次建立健全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机制为契机,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总结符合当地实际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全省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提供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