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03.06.2014 20:30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石家庄、张家口、保定市园林局,石家庄、承德、衡水市水务局,定州市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精神,省政府制定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4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下发执行。根据《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由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负责落实的工作任务共42项(详见附件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现对全省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统计,请各地按如下要求认真落实。
一、请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在充分摸清所辖县(市)工作底数的基础上,认真填写附件2-6,确保统计情况真实、有效。附件2-6由各设区市、直管县行业主管部门核定、汇总后于5月20日前报送我厅城建处;以后每逢双月20日前报送一次进展情况。
二、请各地按照信息填报要求,及时、准确地将城镇供水设施及管网改造与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在“全国城镇供水设施建设项目信息系统”中进行填报;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配套管网、污泥处理处置等规划任务完成情况定期上报至“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等情况定期上报至“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汇总,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将填写好的附表分行业报送至省厅城建处。各行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燃气管网:耿学华,0311-87800518, [email protected]
集中供热:潘新炜,0311-87800508, [email protected]
桥梁改造加固:陈丽,0311-87888837, [email protected]
生活垃圾:翟相斐,0311-87805288, [email protected]
公园绿地:李枢一,0311-87800084,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任务分工
2.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改造项目进展情况
3.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进展情况
4.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
5.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含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项目进展情况
6.城市公园绿地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14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03.06.2014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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