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布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15.06.2014  13:13

    10年建成较完善地下“生命线

  据新华社6月14日电(记者杜宇、安蓓)中国政府网14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线体系,使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水平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应急防灾能力大幅提升。

  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城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

  《意见》明确了近、中、远期的总体工作目标,提出了全面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强规划统筹,严格规划管理。开展地下空间资源的调查与评估,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对城市地下管线实施统一规划管理。

  二是统筹工程建设,提高建设水平。制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与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同步实施。统筹安排管线工程建设,力争一次敷设到位。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严格规范建设行为。

  三是加大老旧管线改造力度。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排水管网;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供热、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推进城市电网、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工程;实施城市宽带通信网络和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光纤入户改造,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改造。

  四是加强维修养护,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地下管线巡护和隐患排查制度,制订应急防灾预案,切实提高事故防范、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定期排查地下管线存在的隐患,制定工作计划,限期消除隐患。

  五是开展普查工作,完善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并在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的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

  六是完善法规标准,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制订地下空间管理、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等方面法规,健全相关配套规章。开展各类地下管线标准规范的梳理和制(修)订工作,建立完善地下管线标准体系。加快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鼓励应用先进技术,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意见》强调,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纠正“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等错误观念,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联动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