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印发“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 示范项目年底开工建设
中新网石家庄7月10日电 (杨梦洁 吴玉玲)10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17年底,河北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确定不少于3个、县(市)确定不少于1个的“城市双修”示范项目并开工建设。
“城市双修”工作是指“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方案》提出要夯实“城市双修”基础工作,即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将“城市双修”工作细化成具体工程项目,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项目库,明确项目位置、类型、数量、规模、阶段性目标和完成时间,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资金,落实实施主体。
在开展城市生态修复方面,《方案》提出要整治城市水环境,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到2017年,石家庄市黑臭水体得到基本消除,其他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60%,县城(县级市)完成排查并至少消除1条黑臭水体。落实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建设海绵城市。同时,完善公园绿地系统,开展城市山体修复,到2020年,各市、县(市)基本形成绿廊、绿环、绿楔、绿心有机联系的城市绿地系统,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实现综合性公园全覆盖。
在修补城市服务功能方面,《方案》提出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制定完善综合防灾减灾、公共服务设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海绵城市、停车设施、地下综合管廊等专项规划,年内全部完成并报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推进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开展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重点推动石家庄、邢台、邯郸、保定、廊坊5个内涝灾害严重的城市开展集中整治,到2020年,城市易涝点排水防涝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加大供水、供气、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方案》指出,到2020年,“城市双修”工作要取得初步成效,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短板基本消除,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初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