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塞、损毁、盗窃城市公共排水设施 个人最高罚十万

05.06.2014  18:07
近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以民主表决方式审查批准了《石家庄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并决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条例》规定,新建基础设施工程应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餐饮等行业应配置隔油池等,并定期清疏;堵塞、损毁、盗窃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