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研究型思维贯穿全流程 不断提升审计质效
研究型审计已经成为审计系统近年来开展审计工作的重要指引。对于研究型审计的概念内涵及落实措施,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在实施每个审计项目的过程中都在不断地摸索、实践,在近年来开展的审计项目中,审计人员已将研究型思维贯彻到审前准备、审中实施、审后总结的全流程中,进一步提升了审计成果的质效。
一、审前开展系统性研究,集体研究实施方案制定。
审计组的实施方案是开展审计项目的指挥棒,在审前调查阶段,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从项目组织管理和审计内容重点等方面充分运用研究型审计思维制定完善审计实施方案,力求做好审前准备工作,发挥好实施方案的指导作用。如,在开展某单位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前,为熟练掌握审计对象领域的法规制度,有效提炼问题线索,督促审计人员提前开展系统性研究,项目主审在审前收集被审计单位政策数据包,包括决算报告、电子财务账套、相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专案经费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等内部制度等内容,要求审计组成员提前学习研究,并在审前培训中集体研讨审计重点及方法,为制定出有针对性、精准性的实施方案提出有效建议。
二、吃透相关领域重大政策,针对审计对象特点提前部署。
系统把握党中央、自治区对审计对象及其所在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关注其在落实主责主业时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从而确定好审计目标,使审计任务重点突出、切入点准确、任务清晰、预期成果明确。如,在2022年上半年对某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的审前阶段,一是针对十八大以来监督机关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越来越大的特点,分析认为有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且以账面数据来看被审计单位管理的涉案款项涉及金额较大,因此,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就将涉案财物的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内容,重点抽查涉案款项管理是否规范,检查涉案款项是否按规定及时处理等问题。二是针对被审计单位是否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是否切实落实保市场主体、保护中小企业利益等要求,认真研究党中央提出的“六保”工作任务中关于保市场主体的要求,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关于保护中小企业、不得拖欠中小企业欠款的具体规定。将被审计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款项支付等方面的履行情况作为审计重点,重点关注政府采购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设置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限制或排斥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情况,采购款项是否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等情况。最终在审计过程中基于以上事项的研究均查证了相关问题,发挥了研究型审计实效。
三、优化现场组织实施方式,把“精准研究”落实到审计现场。
审计现场是审计最主要的战场,如何通过优化审计组织实施方式,在审计人员各自的能力集成基础之上,有效提升审计组查实查深问题的能力,发挥合力达到1+1>2的效果,审计组组长必须做好研究部署。在开展现场审计时,审计组组长按照审计人员特长分解方案内容,将审计组成员分为若干个小组,采取定时集体讨论与日常交流经验相结合、组内共同研究与小组交叉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在审计组形成浓厚的探讨研究氛围,一个问题从初识线索到最终查实,需要经得起全组审计人员的质疑与反问,经过反复推敲、充分取证,确保审计查证问题思路正确、查出问题定性准确。
四、坚持“研审并举”“研以致用”,推进“以研促改”成果转化。
审计研究应贯穿审计现场实施全过程,边审边研、研审并举可有效服务于审计项目质量成果的提升。审计组在审计期间与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同志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一方面有利于审计组深入了解问题形成的原因,并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特性及相关制度规定研究判断,精准定性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另一方面通过交流宣传,使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并全面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及审计法关于审计整改的要求,推动被审计单位对可立行立改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对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计划并坚决实施,有效提升整改质效,促进了审计“经济体检”成果转化。
五、双向贯通、首位循环,以研究型审计促审计成果质效提升。
做高质量的研究型审计,就要抓住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项目实施之后还要抓好审计成果提炼,在审后做好项目总结是研究型审计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通过组织审后项目总结会、研究型审计案例研讨会等形式,不断总结经验与不足,形成“学习、实践、总结、思考”的不断循环,并在审计项目评优评差工作中把研究型审计作为重要的得分项,使审计人员不断强化研究型理念,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线研究立项,谋划实施,又作为方法论,沿着“资金——项目——政策——政治”这条线分析提炼,提出建议,切实将研究型审计理念、思维、方法和行动融入审计全过程,进一步促进了审计成果质量的提高。(龚喜岭 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