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坚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客观性

24.06.2015  10:42


 

  一是坚持具体详实。审计评价中坚持以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可靠数据和客观事实,力求做到具体可信、文中见人。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审计评价必须限定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的经济活动,要在正确分析现任与前任、个人与集体、决策与执行、主观与客观等情况的基础上,确定领导干部应负的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使审计评价符合实际,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是坚持是非分明。审计评价中必须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也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还要分清是客观失误还是主观故意,真正客观地明确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是坚持慎重结论。审计评价中要把党委评论与民主测评、个人述职与个别谈话、审计查证与综合分析结合起来,充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做出客观评价。要坚持慎重、稳妥的原则,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做出准确判断及符合实际的结论,保证审计评价的正确性和稳妥性。
  五是坚持依规办事。审计评价必须把经济决策是否正确、经济管理是否合规、法规执行是否认真、事业建设是否有效、廉洁自律是否严格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六是坚持恰如其分。审计评价中保持谨慎的态度,必须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做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