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破”“立”结合 提升审计成效
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体现了 ‘破’和‘立’的辩证统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样要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审计机关面对新常态,也需要做到“破”、“立”结 合,才能提升审计成效,发挥职能作用。
突破传统思维定势,确立科学审计理念。 刘家义审计长指出,审计机关必须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树立科学审计理念,转换思维方式,革新思想方法,因势而谋、因势而动、因势而进,才能更好地依法 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高审计成效,首先要从突破思维定势,转变审计理念抓起。在审前调查时,要避免“形式主义”倾向。要转变以往忽视审前调查的观念,深入 细致调查研究,力戒审前调查“流于形式”。既要认真调查被审计对象的职责范围、机构设置、内控制度等内部情况,更要深入研究被审计对象的行业规律、法规政 策等外部信息,通过横向、纵向的对比分析,找出可能存在问题的关键点、实施审计的突破口,才能做到事半功倍。在审计过程中,要跳出“传统思维”束缚。突破 “就账查账”传统做法,拓宽审计视野,把审计重点向账外延伸,注重账外信息的收集、外部证据的获取,防范审计风险。要注重审计手段的创新,改变“手工查 账”的方法,运用数字化审计方式,加大数据采集力度,学会并掌握运用“大数据”对比分析,查找疑点,获取证据,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在审计组织上,要改变 “单打独斗”模式。面对审计全覆盖的新要求,审计涉及内容广泛、事项繁杂,有些事项已经超出了审计机关的能力范围。在审计机关内部,打破内设机构的职能限 制,整合人力资源,集中力量出击。针对特定项目,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纪检等部门合作,同时,整合社会审计资源,切实 解决专业技术力量和人力不足的问题。
打破屡审屡犯“怪圈”,建立审计整改机制。 屡审屡犯不仅损害了审计公信力,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近年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在不断加大,但屡审屡犯现象仍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如何走出这一“怪 圈”,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一要建立跟踪督办机制。改变以往审计结束后整改的模式,建立现场整改制度,在审计期间,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 整改意见,并督促其落实到位。建立跟踪检查制度,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由审计组定期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同时,加大整改情况公告力度,通过公开促进整 改。二要建立整改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组织、人事、纪检、审计、税务等部门共同参与审计整改。建立明确的 整改分工负责制,组织、人事、纪检部门负责对“人”的监督,财政、税务部门负责对“钱”的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对“事”的监督,增强整改合力,确保问题整改 到位。三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并定期向人大、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争取领导支持。提请政府出台审计整改办法,将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作为整改责任人,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范畴,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攻破成果转化难题,树立审计工作权威。 有为,才能有位、有威。正如刘家义审计长所说,权威来自于工作实践,是靠实干拼出来的。对审计机关而言,就是要着力提高审计成果转化的水平,把“成果”变 为“效果”,才能有所作为,树立审计权威。一要勤于思考分析,用高质量的报告发“声”。在审计报告撰写过程中,既要准确运用法律法规条文,更要“条条框 框”的束缚,辩证地、发展地看待和处理问题,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评价;既要注重报告的权威性、严谨性,更要提高报告的可读性、针对性,通过高质 量、有分量的审计报告,在助推改革发展、反腐倡廉工作中发出审计的“声音”。二要善于提炼升华,用“补短板”的实绩展“为”。要跳出“就事论事”的“圈 子”,切实增强“补短板”意识。对已经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综合分析,提炼升华,及时向党委、政府提高综合性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问 题,要多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去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补齐”改革发展中的制度短板、体制机制上的管理“短板”,通过实实在在的业绩,展现审计机 关作为。三要敢于动真碰硬,用敢担当的作风树“威”。要敢于“亮剑”出击,既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也要敢于揭露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着力 克服外界干预之“扰”,敢于查处和移送违法违纪案件;要着力解决审计与问责“脱节”之“困”,建立健全审计案件线索跟踪机制,对移交后的案件线索的查处和 追责情况进行跟踪,推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到位,用敢于担当的作风和反腐败的力度,树立审计权威。
对于审计工作而言,只要“破”得有理、“立”得有据,就一定能够不断提升审计成效,一定能够适应经济新常态,谱写审计新篇章。(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