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中院召开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动员会
3月5日,保定中院召开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动员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建立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占军主持会议。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肖伟宣读了《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李建立强调,开展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是市委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聚焦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部署,是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心关切、最期盼解决的实际问题的具体举措。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工作重大意义。此次专项行动是市委着眼大局、立足实际,作出的一项打基础、重长远、惠民生的战略性决策,要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强化担当精神,敬畏手中权力,牢记为民宗旨,一体推进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与“微腐败”作斗争,融入日常、贯穿经常,使之成为行动自觉。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工作实效。要以服务中心大局为牵引,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司法职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积极为全市抓招商、上项目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以践行人民至上为宗旨,用高品质诉讼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三要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动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工作落地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要传导责任压力,推进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加大对违纪违法干警的审查力度,对问题解决不利的严肃追责问责,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力。要深化标本兼治,加强审判权力的监督制约,清楚明白地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带电的“高压线”,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全市法院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扎实的工作成效,助力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专项行动不断引向深入,为建设品质生活之城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全市两级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在各自会场参加会议。
文章出处:保定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