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地灵出人杰 细数河北历史名人⑫:慎到
导语:河北自古属燕赵之地,文化底蕴丰厚,地灵人杰。自古至今,有无数风流人物出现在这片土地上,涉及政治、军事、文化等多个领域。慎到,赵国人(今河北邯郸),法家代表人物。齐宣王时他曾长期在稷下讲学。今天,小编带你走进这位战国思想家。
人物简介
慎到。图片来自网络慎到,(约公元前395——公元前315),战国时期赵国人(今河北邯郸),齐宣、湣王时,与邹衍、淳于髡、接予等为稷下学人,著有《慎子》。是三晋法家思想理论的开拓者之一。他主张“贵势”、“尚法”,其思想为后代统治者接受,成为中国古代帝王统治术的源泉。
思想主张
第一,慎到主张“民一于君,事断于法”,即百姓、百官听从于君主的政令,而君主在做事是必须完全依法行事。而且,立法权也要集中于君主之手,各级的官吏只能严格地遵守法律和执行法律,即“以死守法”。百姓则要接受法令的规定,按法做事,即“以力役法”。慎到认为这样才能实行法治,并取得功效。在君主具体执法的过程中,慎到提倡法治,做到公平执法,反对人治。主张立法要为公,反对立法为私。用他的话说,就是“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他认为法治比人治优越,甚至说不好的法律也比没有法律好。
第二,他提倡重“势”和“无为而治”。重“势”是为了重视法律,君主只有掌握了权势,才能保证法律的执行。慎到把君主和权势分别比喻为飞龙和云雾,飞龙有了云雾才能飞得高,如果云雾散去,飞龙就是地上的蚯蚓了。如果有了权势,即使像夏桀那样的昏庸残暴,命令也能执行,即“令则行,禁则止”。如果没有权势,即使像尧那样贤德,百姓也不听从命令。所以,慎到反对儒家主张的“德治”,认为那样不可能使法律贯彻执行,会产生很多弊端。在无为而治方面,慎到和申不害主张是相似的,只是论述的角度不同。他认为,如果国君什么事都自己亲自去做,不但会筋疲力尽,还会使大臣旁观,不积极做事,等一旦有了过失,大臣会把责任推到君主身上,君臣矛盾的激化甚至会导致谋反篡位的事出现。
人物故事
慎到的连环三计
楚襄王刚刚即位,齐王的使者便率50乘兵车赶到楚国。齐使施礼完毕。便“嘿嘿”地冷笑:“当初陛下作太子时留在齐国当人质,以献楚国东地500里作为提前返楚的条件。如今,齐王要我特地来传个话,陛下会不会食言?”
楚襄王一时怔住了,屏退左右,请齐使稍作休息。他忙请来了当初劝他献地脱身的太傅慎到(约前395—约前315年):“这事真难办了,齐国果真派人来要地啦!”
慎到是个学者,被人们尊称为慎子。此刻他沉着地说:“别慌,大王明天召见众大臣,让他们各献妙计。”
第二天早朝,楚襄王心里直打鼓。
上柱国子良率先献计:“大王,您不能不给东地。身为一国之君,大王是金口玉言,一旦不讲信义,将被天下诸侯讥笑。先给他,显大王守信;再夺回,显大王武功强大!”子良才退下,昭常上前劝谏:“大王,东地500里国上万万给不得。割去它,楚国将失半壁江山。我愿率兵死守东地!”昭常退下,景鲤平静地给襄王分析:“地要给,否则将失信于天下。楚国难抵齐国强兵,臣愿代大王赴秦国凭三寸不烂之舌搬来救兵!”景鲤退出后,慎子笑眯眯地踱进拜见襄王。
襄王皱着脸告诉了一切,慎子呵呵一笑:“大王,子良、昭常、景鲤各有见地,您全采用!”襄王恨恨地瞪了他一眼,“别开玩笑啦!”慎子笑得更厉害了,他不急不慢地伸出右手三指:“大王发给上柱国子良50乘,东面献地500里给齐;在子良起程的第二天,派遣昭常为大司马。令他去镇守东地;在派遣昭常的第二天,再派遣景鲤率车50乘,去西边向秦国求救。大王,这叫连环三计。我管保大王不用一兵一卒,保住500里东地完好无损!”
子良奔赴齐国说明来意,齐王大喜之余,急遣使者率兵前去接受东地。已在镇守的昭常却迎面慷慨陈词:“别做梦了。我奉命守东地,誓与国土共存齐王闻讯,气鼓鼓地呵斥子良:“这,这作何解释!”子良大怒:“昭常肯定是假托王命自作主张。大王,您派兵攻打好了!”
齐王一声令下,浩浩荡荡的齐国军队直扑东地。杀声震天,飞箭如蝗笼罩满昭常所守的阵地。齐军刚欲攻入楚国边界,50万秦国大军却已铁桶似地围严了齐国西边疆域。秦国领兵将军大声发话:“齐王阻拦楚太子返楚已不仁在先,再要夺楚500里国土更是不义之举。齐兵欲行非礼,秦国50万大军愿替天下诸侯主持个公道,跟齐军奉陪到底!”
齐王在朝连听急报,惊恐万状,忙请子良火速回楚:齐国再也不要楚国500里东地啦!送走子良,他急遣特使出使秦国,火速解除齐国的燃眉之急。楚襄王听完这些飞速传来的消息,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冲站在一旁的慎子会心地一笑。
慎到雕像。图片来自网络人物评价
客观地说,在慎到的学说中,确实存在着重法轻贤的缺陷,也存在着重法与顺自然这两者难以统一的矛盾,但是,它避免了老庄道学纯粹任自然而不要法治和法家主张绝对的法治而不必因循自然的两种极端。它对稍后的法家具有启蒙的意义,也可以说是法家的开创者。清代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今考其书大旨,欲因物理之当然,各定一法而守之。不求于法之外,亦不宽于法之中,则上下相安,可以清静而治。然法所不行,势必刑以齐之,道德之为刑名,此其转关,所以申、韩多称之也。”这个意见应该说是比较公正客观的。所以,现代学者钱基博在作《名家五种校读记》时,全盘袭用了这一段文字。
(中国孔子网、中国新闻网、劝学网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