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7地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17.01.2015  09:40

  记者从石市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确定62个市(县、镇)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其中省会城市有7个,石市经积极争取,成功入选。

  据了解,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有五大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出台具体可操作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标准。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二是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制度,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四是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按照城市设置与简化行政机构联动原则,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探索更加精干和高效的组织架构和行政体制。五是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体制机制、农业现代化体制机制、城市社会治理体系和创新城市、智慧城市、低碳城市、人文城市建设等方面开展多种改革探索。

  石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石市将参照试点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的同时,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工作,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原标题:石市成功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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