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通知
一、复试资格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76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15]21号)文件精神,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报考我校的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且已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查及我校审核的特岗教师。(公示名单见附件1)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16年1月21日09:00—18:00
2.报到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国培大厦大厅(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火车站(西广场)乘72路河北师大站下车即到)
3.复试时间:笔试1月22日9:00—11:40
面试1月22日13:30-18:00
三、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考生本人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表由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本人工作单位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⑸近3年任教学校的年度考核表或有关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⑹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1份;
⑺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证书、表彰通知等 (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复试内容
笔试:教育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面试:教育教学技能、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满分100分)
五、录取
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至低录取。
参加我校复试并合格的特岗教师将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将于2016年3月4日前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hebtu.edu.cn/)公布,暑假开课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学习费用
被我校录取的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全程学费(含论文指导及答辩费)共计人民币13000元(不含报名费、食宿费、书费和实验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311-80789517
附件:1、 河北师范大学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名单公示
2、 复试参考书目
河北师范大学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