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效益、发展现代农业的内生需要。要发展现代农业,就必须走适度规模经营之路。过度分散、具有明显自然经济特征、小规模的封闭式经营不适应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如果没有效益,农业就没有出路。而要取得效益,就需要具备一定规模,采用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才能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只有保持具有竞争力的效益,才会吸引劳动力从事农业,才能培育农业的持久竞争力。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通过确实权、颁铁证打牢土地流转基础,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土地确权颁证之后,理论上农民可以拿土地经营权去抵押贷款,但金融机构对此却没有放款的积极性。根源就在于经营规模太小,贷款成本太高,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有助于从根本上破解农村金融难题。确权登记颁证之后,要通过各种配套改革政策,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到实处。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减少政府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决定性作用。禁止地方政府将土地流转规模、流转比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明确政府的定位是为流转各方提供制度保障、流转平台、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行为边界。政府要清楚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做到“到位不越位”。要建立健全农村资源流转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用市场手段调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配置,实现土地经营规模“适度”,提升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探索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规模发展的多种形式和有效途径,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工商资本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整合支农资金,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特别关注工商资本下乡。工商资本下乡务农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转型、农村生产要素关系变化的必然结果。一方面,工商资本下乡会产生规模经济效应、知识溢出效应和社会组织效应,给农村带来稀缺的资金、技术、管理等先进生产要素。另一方面,也存在不懂农业、放大经营、缺乏长远规划、缺少监管以及市场风险等问题。因此,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过程中,要发挥工商企业租赁承包地的积极作用,规避工商资本下乡务农的风险。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引导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协调各部门力量,发挥各主体优势。要把握好适度规模经营和工商资本下乡的节奏和原则,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