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会议推进新修订药品GSP认证工作(图片新闻)

05.06.2014  20:31



省局召开新修订药品GSP认证工作调度视频会议

贝军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总结前一阶段新修订药品GSP认证检查工作,解决认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进我省药品GSP认证检查工作,6月4日,省局召开新修订药品GSP认证工作调度视频会议,贝军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张毅处长主持会议。

贝军副局长从全省药品GSP认证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情况及认证检查中及时、调整、改进、完善认证检查工作等三个方面,对前一段我省药品GSP认证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就做好下一步药品GSP认证检查工作,贝军副局长要求, 一要确保质量,坚持认证检查标准不降低 。药品GSP是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通过药品GSP认证体现了政府依法行政的严肃性、监管部门执法的权威性、市场的公平性。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对认证检查条款进行深入学习,加深认识和理解,积累认证检查经验,不断提高认证现场检查工作能力,要坚持标准统一、确保质量的原则,坚决杜绝出现认证检查前紧后松的情况; 二要加强督促指导,帮助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SP改造。 各设区市局、省直管县局要根据企业情况,分类进行督促指导。要紧紧抓住和依靠一批骨干企业,为辖区企业树立榜样、提供经验,带动其他企业改造提升; 三要将作风建设贯穿于认证检查工作始终。 药品GSP认证检查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清廉为民的职业操守,认真执行认证检查各项工作流程,确保认证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贝军副局长对前段认证检查工作中,各设区市局在选派药品GSP认证检查员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感谢。并希望在今后的认证检查中,各地服从服务于药品GSP实施工作大局,一如既往的配合支持药品GSP认证工作,选派骨干检查员参加认证检查,为顺利推进新修订药品GSP实施提供保障。

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全体人员、省局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设区市局、省直管县局分管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局领导及全省药品GSP认证检查员在各设区市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