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衡水市国资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部分所属企业新班子全体成员、机关新任中层干部、机关新转业干部开展了一次集体廉政、廉业谈话,着重强调增强“四个”责任,有效推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 明确班子主体责任。新班子要切实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研究部署落实好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防止和纠正违纪违法和“四风”问题。 二是 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重大问题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认真践行群众路线。 三是 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主要领导责任。要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 四是 明确党员干部个人廉洁自律责任。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廉洁自律,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慎友,明辨是非,警钟常鸣。要牢记宗旨,自觉接受监督,把上级、同级、下级监督看做对自己的爱护和关心,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问题。要勤于学习,加强自身修养,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兰考调研讲话要求,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保持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实实在在做人做事,自觉抵御一切腐蚀诱惑,认真做好国资监管和企业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