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国税系统4个单位喜获“全国文明单位”殊荣

06.03.2015  19:18

2月28日,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承德市国税局、廊坊市国税局、邢台市国税局、沧州市东光县国税局4个单位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为河北国税赢得了荣誉,为树立河北国税良好形象做出了贡献。

廊坊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海燕作为全国税务系统“全国文明单位”代表之一,到北京参加了表彰大会。28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刘海燕同志与各地代表一起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接见。

会议期间,总局王军局长接见参加表彰大会的税务系统的2名代表——刘海燕同志和青岛市李沧国税局局长。在听了刘海燕同志对工作情况的简单汇报后,王军局长说:“你们作为税务系统代表能够参加中央这次会议,我很高兴,我为你们感到骄傲和自豪!希望你们珍惜荣誉,化作工作动力,奋发工作,把今后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实现税收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省局王满平局长对此做出批示:“承德市国税局等四个单位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体现四个单位的工作成效,更展示河北国税的良好精神风貌。省国税系统要向四个单位学习,掀起文明创建新高潮,推动新形势下省国税事业大发展。

刘海燕表示,这次会议,廊坊市国税局能够作为一个代表,代表全国税务系统、全省国税系统参加,感到非常荣幸,更深知荣誉来之不易。荣誉的取得应该归功于省局和廊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归功于全省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的努力,廊坊国税仅仅是全省国税系统的一个代表。荣誉的取得代表过去。领导接见、批示既是鼓励和肯定,更是责任与压力。廊坊国税系统将珍惜好、维护好、呵护好这份荣誉,要在取得这份荣誉的基础之上,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不辜负各界领导,不辜负广大干部群众的期望。